索引号: | 431100050/2018-01636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市政协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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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永州市五届二次会议第0018号提案
案由: 关于改造老旧小区的几点建议
提案人:沈勇强
内容:
近几年来,永州高度重视中心城区小区整治工作,将之列入六大重点民生实事之一,取得了明显成效。市中心城区103个小区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如小区“两证”办理、房屋质量、消防安全、用电安全、供水供气、绿化等小区建设与管理等,基本得到妥善解决。但因历史原因,我市中心城区部分老旧小区(含背街小巷内的住宅组团)仍然存在基础设施落后、各类设施不配套、使用功能和居住环境较差、缺乏物业管理等问题,这些小区规划滞后、布局欠缺、道路狭窄,许多居民在房前屋后违章围墙建棚、圈地种菜,严重影响了小区的交通和卫生环境。如果说公园、广场、街路是一个城市的“面子”,那么老旧小区就是城市的“里子”。里子”尽管隐蔽,却是离百姓最近的地方,“里子”的好坏,与百姓的居住质量、利益福祉紧密相连。要彻底改变这一现状,必须更加重视投入,对老旧小区加以进一步的改造,努力打造出一个优美的人居环境,重新开启老旧小区居民的幸福之门,真正让广大百姓一同分享到幸福城市的福祉。对此,特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强化顶层设计。建议成立专门班子专抓,由分管市领导任组长,市发改、民政、财政、国土、住建、城管、房产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各街区主任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老旧小区改造的组织协调,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老旧小区改造系统而复杂,牵涉面广,周期长,建议开展为期3-5年的“老旧小区改造行动”。可以先在一定范围内选定数量不等的居住环境较差的老旧小区或住宅组团进行试点,确保在经费投入、办法举措、后续管理等工作上积累成功经验,创造好的做法,在此基础上逐步全面铺开。
二是明晰工作思路。建议以改善城区整体面貌、提升城市品位、提高居民居住质量为目标,遵循“实用、实际、实效”的原则,按照政府主导、街道主体、部门配合、全局谋划、分类实施、重点突破的工作思路,围绕“庭院道路、管网改造及硬化,设施配套,环境整治、绿化,电力设施改造”等内容,深入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让一个又一个在时代变迁中失去光彩的老旧小区“脱胎换骨”,展露新颜。
三是广泛征求意见。老旧小区的整治是一项民心工程,为确保工程真正“得民心”,建议动用各社区网格的力量,采用“两轮征询法”广泛征询居民意见,全面落实“由民做主”理念。第一轮,即工作开展前期,积极组织人员深入居民家中,就小区“是否改”等问题征求居民意见,并建立居民资料档案,确保列入改造计划的小区“同意改”业主均超过90%。第二轮,即确定改造后,对“如何改”发放小区改造征求意见书,并组织召开业主代表座谈会广泛征求业主意见,根据业主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及时调整改造方案,保障广大居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建议权,确保改造工作顺利进行。
四是解决突出问题。建议在解决三类突出问题上下功夫。首先,要在老旧小区面貌的改变上下功夫。主要是清理拆除各类违章建筑物、构筑物和侵占绿地、道路的违章建筑,解决乱搭乱建、乱堆乱放等问题;整治公共绿地,补栽花草树木,完善小区绿化;治理“脏、乱、差”现象,配备垃圾箱,垃圾收集清运达到日产日清。其次,要在基础设施的改造上下功夫。主要是对老旧小区排水管线进行疏通、下水井以及化粪池清掏;修复小区内的破损道路,增设休闲、健身器材和群众休闲娱乐设施。第三,要在居住秩序的改善上下功夫。根据各老旧小区现状,在住宅小区内合理规划、设置停车位,引导业主规范停放机动车,规范小区内机动车停车秩序。
五是强化资金保障。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量大,资金投入较多,必须多条腿走路,多方筹措资金,为改造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建议遵循“权责相对,多方共担,财政补贴与市场化机制并行”的全方位融资模式。一方面,进行财政补贴。财政补贴目的在于引导与示范,而不是包办;市级政府、区级政府按照一定比例共同承担部分引导资金投入。另一方面,积极争取改造相关政策支持,大力整合国家和省级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资金、城市棚户区改造资金及其它专营设施改造资金,弥补资金不足。再一方面,加大社会融资力度。对于收益可观的更新项目,应将资金来源的重点放在市场化融资机制之上,调动社会、单位、个人的积极性。如可充分利用城投这个融资平台,探索利用3P方式吸引社会面的投资,解决资金难题。
六是重视后续管理。为防止出现“前改后乱”情况,必须建立改造后加强物业管理的长效机制。建议采取物业管理“三级模式”,即采取灵活聘请物业服务企业、社区管理、业主自治管理等模式,切实加强改造后的小区后续物业管理工作,有效保障小区改造成果,确保改造后的老旧小区有服务、有管理,为老旧小区居民提供更加优质的生活。具体采取何种管理模式,可由各小区召开业主大会自行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