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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永州市“名课工程”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 2018-05-04 1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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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政办函〔2018〕32号

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永州市“名课工程”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永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直有关单位

永州市“名课工程”实施方案(试行)》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4日



永州市“名课工程”实施方案(试行)

为贯彻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积极推动我市教育发展策略由“三名工程”向“四名工程”扩容提质,促进我市教育质量全面提升,经研究,决定从2018年起,在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开展“名课工程”创建活动。为做好“名课工程”的相关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正面导向,科学引领。通过“名课工程”,创建全市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的长效激励机制,打造教师教学竞赛平台,形成各级各类教师崇尚名师,争上名课,积极向上的浓厚氛围。加强名课转化优质教学资源在全市的推广应用,带动全市课堂教学水平提升,为提升教学质量提供坚强的保障。

二、目标任务

全市每年要打造普通中小学教育、中等职业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等各类教育的市级“名课”500节。其中,普通中小学教育“名课”420节(小学120节,初中120节,高中180节),中等职业教育“名课”45节,学前教育“名课”30节,特殊教育“名课”5节,实现各类教育全覆盖。各县区和学校按3:1比例推荐(具体推荐名额见附件1)。

三、内容范围

小学、初中、高中及中职学校、特殊学校、幼儿园,每年推荐的“名课”,应为本年度各学科的教学内容。教师所申报的“名课”,应包含教学设计、教学课件及相关资源(或资源链接)、课堂实录(指教学过程视频)和测评练习等。

四、时间及选送安排

1.时间安排。永州市“名课工程”从2018年正式启动。每年10月31日前,县区完成当年评选并向市里推荐“名课”;每年12月15日前,完成市级名课评选工作;在第二年教师节时现场颁奖。

2.选送安排。“名课”评选与“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整合,一并推荐。由市电教馆负责接收视频和文字材料。

五、保障措施

1.组织保障。成立永州市“名课工程”领导小组,市政府副市长谢景林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唐海涌、市教育局局长张建坤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市教育局,张建坤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各县区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

2.经费保障。“名课工程”相关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与“三名工程”同一渠道安排。用于“名课工程”组织、培训、评选、表彰、成果应用研究等开支。各县区相应安排“名课”创建经费,确保创建活动开展。

3.评审保障。市级“名课”评选在县区推荐的基础上,由市教育科学研究院牵头,聘请相关专家组成市级评审委员会,审评视频及文字材料,组织现场答辩。

4.激励表彰。(1)对所评选的500节市级“名课”颁发荣誉证书,每节课给予1200元奖励,并挂网供全市教师学习借鉴。另外,根据挂网点击量、复制使用率、教师测评成绩和现场教学比武情况评选 100节最佳“名课”,每节课额外给予3000元奖励,在每年教师节表彰会上进行表彰。(2)市级“名课”评选结果,将作为教师晋升职称和评选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名师的加分依据,列入名校评选、县区和学校教育考核的重要内容。

六、工作要求

1.要层层创建。市、县区教育局和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每年都要组织开展“名课”创建活动,制定详细的创建工作方案。县区、学校要确保推荐最优秀的课,创建活动要作为教育工作年度考核的重要指标。

2.要人人参与。实施“名课”工程的目的是提升教师的课堂教学整体水平,鼓励全体教师参加校级名课创建活动,凡积极参加校级名课创建活动的教师,年终考核和晋升职称时优先考虑;在职称评审时,凭获奖证明予以加分。

3.要示范引领。骨干教师、学带头人和名师要带头创建“名课”,市级骨干教师必须在三年内至少有一节课被评为市级“名课”,学科带头人在两年内至少有一节课被评为市级“名课”,名师至少每年有一节课被评为市级“名课”。达不到要求的,当年考核亮黄牌,下一年度如仍达不到要求,取消其称号。

4.要严格评选。在“名课”评选过程中,要严肃纪律,确保风清气正。坚持公平公正、质量为上的原则,教育纪检部门要严格监督,严厉查处在“名课”评选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

附件:1.县区、市直学校2018年推荐市级“名课”计划表

   2.永州市 “名课”评分标准

   3课堂实录技术指标及制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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