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材料:医疗补助申请报告、医保手册(卡)复印件、医疗费用发票复印件。异地就医报账后医疗费用发票已交至我中心的,医疗费用发票复印件可用医疗费用结算表复印件代替。
办理流程:一、 申报:在结算年度结束后60日内,向所在社区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或学校提交医疗补助申请资料。
二、核查:社区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或学校对申报情况和申报资料进行核实。
三、公示:社区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或学校将符合医疗补助条件的人员名单张榜公示。公示5日后无异议的,由社区或学校汇总后将汇总表及申报资料统一上报至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城镇居民医保科。
四、审核:城镇居民医保科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核,打印医疗补助单。科长复审,签署意见。
五、审批:中心主管领导审批,签署意见。
六、告知:城镇居民医保科及时将审批结果反馈给社区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或学校,社区或学校负责通知申请人员领取补助金。
七、领取:参保人员或其指定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医疗费用发票原件城镇居民医保科领取审批单后,到财务科领取医疗补助。领取医疗补助时需携带。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