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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林业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 2016-09-09 09:52
  • 来源: 永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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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主要职责和机构设置  

1、负责全市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拟订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办法、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起草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监督实施相关标准和规程。组织开展森林资源、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和荒漠的调查、动态监测和评估。 

2、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市造林绿化、湿地保护、石漠化防治等工作。制定全市造林绿化的指导性计划,拟订全市性、区域性湿地保护规划和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等,并监督实施相关标准和规定。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止水土流失工作。承担市绿化委员会的具体工作。组织、监督湿地、沙化土地的合理利用。组织实施建立湿地保护小区、湿地公园等保护管理工作。 

3、承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的责任。组织、监督林业资源保护管理,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市森林采伐限额,监督检查林木凭证采伐、运输,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承担市管国有林区的国有森林资源资产产权变动的审核工作。 

4、组织、指导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依法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殖、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或培植、经营利用;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口。 

5、负责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的监督管理。依法指导森林、湿地、荒漠化和陆生野生动物型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林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6、承担推进林业改革,维护农民经营林业的合法权益的责任。组织、指导全市集体林权制度等重大林业改革的实施。监督全市农村林业发展、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政策的落实。指导林权纠纷调处和林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依法负责退耕还林工作。指导国有林场(苗圃)、集体林场、森林公园和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 

7、制订全市林业产业规划,合理调整林业产业发展布局,促进林业产业协调发展。监督检查各产业对森林、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开发利用,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山区综合开发。负责油茶等经济树种的开发利用工作。 

8、承担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市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承担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具体工作。承担林业行政执法监管的责任,指导全市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指导全市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 

9、研究提出林业及生态建设的经济调节建议,组织、指导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生态补偿制度的实施。编制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财务、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提出市级财政林业专项资金的预算建议。管理监督市级林业资金,管理市级林业国有资产,负责提出林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市级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 

10、组织、指导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科技和外事工作,指导全市林业队伍建设。 

11、机构设置。根据《关于市林业局有关职责和机构编制调整的通知》(永编办发[2015]63号),市林业局机关内设机构8个,办公室、政工科、计划财务审计科、资源林政法规科、造林科、林业改革发展科、信访调纠科、野生动植物保护科。归口管理二级单位有9个:市林业科技推广站、市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市林木种苗站、市国有林场管理站、市林产工业管理处、湖南永州都庞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市森林公安局、市森林调查规划设计院、市林业科学研究所。 

二、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公开表格附后)。 

三、部门决算情况 

2015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包括局机关及湖南永州都庞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副处级)、市森林公安局、林产工业管理处、营林站(种苗站)、国有林场管理站、森林植物野生动物保护站、林业科技推广站等7个直属事业单位及绿化办。收入包括财政经费拨款,专项经费拨款(中央财政育林基金转移支付资金)和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支出包括局机关和7个直属二级事业单位的基本运转经费和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森林资源监测管理、创森及绿色永州建设等林业专项经费。 

1、收支决算情况。2015年总收入2830.4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拨款收入1438.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拨款收入1392.29万元。总收入较上度的3465.14万元,减少634.65万元,减少18.3%,减少的原因为省级安排资金较上年减少。2015年总支出2830.4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438.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1392.29万元。总支出较上年度3466.63万元减少636.14万元,减少18.4%,减少的主要项目是省级资金较上年度减少。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38.2万元,较年初预算1242.43万元(含增人增资等追加调整预算247.86万元)增加195.77万元。 

2、“三公”经费决算情况。2015年“三公”经费实际支出90.21万元,较年初预算96万元减少5.79万元,较上年的94.59万元减少4.38万元,减少4.6%,其中公务接待费34.66万元(国内公务接待450批,接待人数2150人);公务用车运行费55.55万元(我局公务用车编制15台,实有15台),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和出国出境费支出。“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减少的主要项目为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55.55万元,较上年的59.73万元减少4.18万元,减少7%,运行费较上年度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加强了车辆管理,严格执行局车辆管理制度,实行定点修理、定点打卡加油、车辆派出制度等;二是双休日及节假日所有车辆必须入库,杜绝了公车私用的现象。 

3、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情况。201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33.2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运转的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公务招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会议费、维修改造费、物业管理等。 

5、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2015年我局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按照采购预算,实行先批后购,全年政府采购总金额为288.49万元。 

四、联系方式 

永州市林业局 冷水滩区双洲路336号 

联系人:左蔚君 电话:8327911 

附件:

市林业局部门决算表(公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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