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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4311000034/2026-03046 | 分类: | |
| 发文机关: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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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号 : | |||
为认真贯彻落实湖南省住建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中国人民银行湖南省分行联合印发《关于做好房票安置有关工作的通知》(湘建房〔2026〕54号)、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州市中心城区房票安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永政办发〔2026〕6号)等文件精神,受市住建局委托,2026年6月18日下午,市城乡建设事务中心主要负责人组织召开中心城区房票安置工作推进会,就如何加快推进我市中心城区房票安置工作进行专题部署,标志着我市中心城区房票安置工作进入实质性阶段,中心城区房屋征收即将迈入“房票时代”,被征收人将获得更多自主选择权。
延伸阅读:
什么是房票安置?
房票是指将被征收人房屋补偿、安置、补助等相关权益经货币量化后,由征收人出具给被征收人用于购房的结算凭证。
过去,征收拆迁后群众只能选择货币补偿或等待安置房;今后,被征收人可在货币补偿、产权调换、房票安置三种方式中自主选择。选择房票安置的,在原有补偿权益依法受保护的基础上,还可叠加享受多重激励:①按房票金额的5%给予安置奖励;②房票有效期内购房的,按同期存款基准利率计付利息;③购房后凭不动产权证可申请一次性契税补贴。
省、市两级政策体系已搭建完成
省级层面,省住建厅等四部门联合发文,围绕适用场景、电子房票推广、房源超市建设、价格管控、兑付时限、资金安全等作出系统性的顶层设计,自2026年6月5日起施行,有效期两年。
市级层面,市政府办公室于6月15日正式印发《永州市中心城区房票安置管理办法(试行)》(永政办发〔2026〕6号),将省级层面要求细化为具体操作方案,明确了房票适用范围、金额构成、有效期、转让规则及部门职责分工。本办法适用于永州市中心城区规划区内国有土地、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项目。
筹备工作已全面铺开
目前,中心城区房票安置各项工作正按时间节点加紧推进,重点围绕三个方面集中攻坚:①数字化系统建设方面,根据市政府的安排,市住建局正与银行、市数据局紧密对接,房票数字化管理系统力争于2026年7月底前完成开发部署并上线试运行,届时将实行房票电子化管理,实现申请、核发、使用、结算全流程线上办理;②房源超市组建方面,以冷水滩、零陵城区房地产开发企业及政府平台公司的项目为摸排重点,逐一建立联系人台账,为下一步集中动员入库打好基础;③办公场地方面,综合考虑群众办事、工作人员办公便捷度,中心城区房票安置工作办公地点暂确定在市住建局办公大楼第十五楼。
推行房票安置意义何在?
推行房票安置,核心逻辑是把“政府替群众选房”变成“群众自己挑房”,实现三方共赢:①对群众——不必苦等安置房建设,凭票即可在房源超市自主选购现房或准现房,地段、户型自己说了算,还能享受奖励和补贴,真正实现“安居梦自己定”;②对市场——引导被征收群众购买存量商品房,有助于消化库存、稳定市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③对政府——有效破解超期安置难题,缩短安置周期,且全过程可溯源、专户封闭运行,确保每一分钱安全可控。
下一步,市住建局将会同市财政、自然资源等部门,加快推进系统上线、房源归集、人员进驻等后续工作,适时向社会发布房源征集公告和房票申领操作指引,确保这项惠民新政平稳起步、落地见效。请广大被征收人留意市住建局官网及官方发布平台的后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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