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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证补办
  • 2016-10-12 1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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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63号)。 

申领条件:已领取居住证且需要在永州市连续居住的,应当每年办理一次居住证签注手续。    

办理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居住证原件。 

办理程序: 

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递交相关材料、出示有效身份证明和居住证原件,直接办理签注手续,当场办结。 

收费标准: 办理签注手续不收取任何费用。 

办理时限:在居住证每满1年前一个月内办理,当场办结。 

联系电话: 0746-8362108  

办理地点:各县市区公安局办证大厅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30(夏季) 

13:00-17:00(冬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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