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公积金服务 > 常见问题
如何确定新参加工作和新调入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起缴时间和缴存基数?
  • 2016-11-17 14:12
  • 来源:
  • 发布机构:
  • 【字体:   

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新调入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国家部委网站 -
- 市州政府网站-
- 省直单位网站 -
- 县区网站 -
- 市直部门网站 -
关于本网|联系我们|郑重声明|网站地图

主 办: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 办:永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网站标识码:4311000024    版权所有:永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备案序号:湘ICP备05009375号    湘公网安备 43110302000125号
E-mail:yzcity@163.com    
联系电话:0746-8379670(受理网站建设维护,报错和不良信息举报等相关事宜)    

  • 湖南省人民
    政府网
  • 永州市人民
    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