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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证发放登记表
  • 2016-08-16 17:01
  •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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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表机关:湖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登记编号:

丈夫姓名


民族


身份证号


出生时间

   年  月   日

工作单位


妻子姓名


民族


身份证号


出生时间

   年  月   日

工作单位


结婚时间

   年  月   日

签发结婚证机关


所在

单位

或村(居)

委会

意见

  男方单位:

         年  月  日

           (公章)

  女方单位:

        年  月  日

          (公章)

妊娠

情况

登记

          年  月  日

         (村专干签章)

发证

机关

办证

登记


备考









  说明:1.填表对象:①夫妻双方均系初婚未生育且没有收养子女;

  ②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均未生育或无存活子女且没有收养子女。

  2.拟生育一孩的夫妻本人填写基本情况后,将双方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签署意见的本《生育证发放登记表》、《结婚证》、双方居民身份证及免冠近照2张,交女方所在单位或村(居)委会计生专干,由专干到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代领《生育证》后发给拟生育夫妻。

  3.登记编号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填写。前两位为发放登记年度,后在位按登记顺序从001开始编号。如05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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