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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优待证办理
  • 2018-10-09 1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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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条件

对本市户籍的城区困难老年人实施基本养老服务补贴,服务补贴以购买服务的方式实施。年满60周岁的失能半失能低收入家庭老人以及百岁老人,可申请每月300元的服务补贴;年满60周岁的失能半失能低保老人、失独低收入老人,年满70周岁的低保老人、失能半失能低收入老人,可申请每月400元的服务补贴;年满60周岁的失能半失能散居“三无” 老人,年满70周岁的散居“三无”老人、失独低收入老人,获市级以上劳模称号的低收入老人,可申请每月500元的服务补贴。服务补贴由市、区两级财政按照1:2分摊。服务补贴以购买服务的方式实施。上述对象入住养老机构的,服务补贴可抵扣入住费用。

办理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

2、失能半失能老人需提供医院开具失能半失能证明;

3、低保老人请提供低保证;

4、低收入老人请提供月收入在两倍低保标准以下的低保证明;

5、市级以上劳模请提供相应荣誉证明;

6、“三无”老人请提供“三无”证明;

7、失独老人请提供街道计生办开具的失独证明。

办理流程

一、申请地点:按属地原则在户籍所在地社区街道申请居家养老政府购买服务补贴;

二、相关证件:1、本人身份证原始件;2、一张一寸近期免冠照片(黑白、彩色均可);3、符合申领条件的其他申请材料。

办理依据

1、湖南省老龄工作委员会文件《关于免费发放老年人优待证有关事项的通知》湘老字﹝2005﹞14号

2、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

收费标准

免费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30(夏季)13:00-17:00(冬季)

办理地址

按属地原则,在老人户籍所在地社区街道网格化服务大厅

联系电话

咨询电话:0746-8366506

监督电话:0746-8365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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