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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安县2024年农村订单定向免费本科
医学生招生公告
为持续加强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结合我县实际,计划招收2名免费本科医学生培训,可以在提前批志愿填报,现将我省2024年农村订单定向免费本科医学生(以下简称定向医学生)招生培养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定向医学生仅招收东安县农村户籍学生,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符合2024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并已报名参加我省2024年统一高考,且所考科目符合临床医学、中医学专业招生录取要求。
(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在城乡分类代码确定的乡村区域(统计用区划代码和城乡划分代码中城乡分类代码首位为“2”),或在我省户籍制度改革实施之时(2015年12月31日)户籍为我省实施区域的农业户口,且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身体条件符合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中“无医学类专业不宜就读的疾病”的相关规定;
(4)本人热爱医疗卫生事业,自愿报考,且承诺毕业后在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履约服务6年。
二、招生计划和培养模式我县定向培养学校为:临床医学---湘南学院1人,中医学---湖南中医药大学1人。定向医学生按照国家医学本科层次五年制的模式培养。
三、录取程序。今年我省定向医学生招录工作继续按照考生户籍以县(市、区)为单位定向招生的办法进行。考生农村户籍信息由考生在送达预签《湖南省2024年农村订单定向本科医学生免费培养定向就业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时,提交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审核。如考生提供的信息不实,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一)志愿填报。考生按照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在高考志愿填报系统本科提前批“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志愿栏中填报相应的志愿。第一次填报时,考生只能选择面向本人户籍所在县招生的一所学校填报。填报征集志愿时,全省所有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均可填报。
(二)预签协议。考生填报志愿后,在高考志愿填报系统网站下载并打印《湖南省2024年农村订单定向本科医学生免费培养定向就业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和《湖南省农村订单定向本科医学生健康告知书和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并在上面签名同意,《湖南省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本科医学生农村户籍资格审核表》(以下简称《户籍资格审核表》)需由户籍地派出所审核盖章,按《协议书》中“乙方”需签订的内容,预签《协议书》(一式9份)、《健康承诺书》(一式9份)和《户籍资格审核表》(原件1份、复印件8份),考生须于2024年6月30日17:00前(填报征集志愿的考生须于征集志愿填报截止日的次日15:00前)将上述材料(一式8份)送达户籍地县级卫生健康局;填报征集志愿的考生如第一次填报志愿时已送达上述资料则不需要再送达。未按时送达预签《协议书》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所有已提交预签《协议书》的考生一经录取,即视为同意该《协议书》条款,不得放弃录取资格。放弃录取资格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投档录取。定向医学生招生在本科提前批次录取,执行招生院校普通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第一次投档录取后未完成计划的,面向符合报考条件的全省农村户籍考生征集。对于征集志愿,首先按照考试户籍以县(市、区)为单位定向招生的办法,分县(市、区)、分学校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名单(含当地降分考生)。生源仍然不足的县(市、区),先在本市州范围内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统筹调剂,直至完成计划。录取结束后,招生院校给已录取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四)体检复核。培养学校在新生入学一个月内对定向医学生进行体检复核。复核合格者,培养学校在《协议书》上签字盖章,《协议书》正式生效;体检复核不合格者,按相关规定处理,由所在培养学校将学生信息报省卫生健康委科技教育处及省中医药局科技教育处。
四、加强履约管理。已录取考生户籍仍保留在原户籍所在地,毕业后可按有关规定迁入定向就业所在地。定向医学生在校期间,不得转校或转专业学习,各培养高校要加强对于定向医学生履约和诚信意识的教育引导,各县(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也要关心定向医学生的学习和生活情况,双方在定向医学生培养学习期间应保持良好的联系与沟通,掌握和关心学生的学习与生活情况。建立定向医学生个人诚信档案,将违约等不诚信行为记入个人档案,并与省住院医师招录、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招聘、研究生招生录取等进行信息对接联动。各定向县(市、区)相关部门不得在定向医学生毕业前受理其违约申请。
具体的相关要求和条件以《关于做好湖南省2024年农村订单定向免费本科医学生招生培养工作的通知》(湘卫函〔2024〕91号)的文件为准。
东安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