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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第二季度东安县中心城区水质监测状况报告公示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3-12-22 13:03
2023年第二季度东安县中心城区水质监测状况报告公示
根据湖南省卫健委疾控处关于印发《湖南省城乡饮用水卫生监测工作方案(2023年版)》、《永州市城区管网末梢水水质监测信息公开工作方案》(永卫计发〔2018〕15号)的通知的要求,2023年二季度县疾控中心对我县中心城区管网末梢水水质监测点和出厂水进行了采样监测,现将结果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监测点的位置:按照东南西北中的原则,在县城中心城区设置6个城市水质监测点,其中县自来水公司水厂办公楼前设为出厂水监测点,县疾控中心、澄江中学、县人民政府办公楼、健民医院、一日三餐店等地设为城市末梢水质监测点。
2.监测水样份数:5月30日,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上述6个管网末梢水水质监测点的水进行了采样监测,每个监测点采集1份水样,共采取了1份出厂水和5份末梢水样进行了监测。
3.检测项目:总大肠菌群、大肠埃希氏菌、菌落总数、铝、铁、锰、铜、锌、镉、 铅、汞、六价铬、硝酸盐氮、高锰酸盐指数、砷、挥发性酚、氰化物、总硬度、硒、溶解性总固体、PH、硫酸盐、氯化物、氟化物、色度、浊度、 臭和味、肉眼可见物、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三氯甲烷、四氯化碳、氯酸盐、亚氯酸盐、二氧化氯,根据省、市要求,我县增加了氨氮、锑指标为常规检测项目,共计36项。
4.检测方法:《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
5.质量控制措施:仪器设备的检定或校准均在有效期内;样品的采集、保存、运输、检测、数据处理、结果报告,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进行质量控制。
二、评价标准与方法
依照《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对1份出厂水和5份管网末梢水所检测的36项指标进行了评价。
三、评价结果
监测结果显示:6个城市水质监测点6份水质所检测的36项指标均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的要求,水质合格率为100%。

附件:永州市东安县中心城区水质监测信息公开表(2023年第二季度)


东安县卫生健康局
二0二三年七月三日












附件:          永州市东安县中心城区水质监测信息公开表(2023年第2季度)


序号
监测地址
采样单位
检测单位
检测时间
监测指标
监测结果评价 不合格指标检测值 健康风险提示及安全饮水建议

1
水厂办公楼前






东安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东安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5月30日 总大肠菌群、大肠埃希氏菌、菌落总数、铝、铁、锰、铜、锌、镉、 铅、汞、六价铬、硝酸盐氮、高锰酸盐指数、砷、挥发性酚、氰化物、总硬度、硒、溶解性总固体、PH、硫酸盐、氯化物、氟化物、色度、浊度、 臭和味、肉眼可见物、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三氯甲烷、四氯化碳、氯酸盐、亚氯酸盐、二氧化氯、氨氮、锑 经检测,结果全部合格
无 建议烧开水后饮用

2
一日三餐店 5月30日 经检测,结果全部合格
无 建议烧开水后饮用

3
政府办公楼 5月30日 经检测,结果全部合格
无 建议烧开水后饮用

4
健民医院 5月30日 经检测,结果全部合格
无 建议烧开水后饮用

5
澄江中学 5月30日 经检测,结果全部合格
无 建议烧开水后饮用

6
疾控中心 5月30日 经检测,结果全部合格
无 建议烧开水后饮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