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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11280016/2019-13050 分类:  
发文机关: 县财政局 发文日期: 2019-08-28
名称: 新田县新圩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部门决算
文号 :    
新田县新圩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部门决算
  • 2019-08-28 09:17
  • 来源: 县乡财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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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田县新圩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新圩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新圩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新圩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决算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称解释





第一部分 新圩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部门职责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3)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根据编委核定,我单位内设股室 0个,所属事业单位 6 个。所属事业单位分别是社会保障和社会救助事务中心、工交安监药监事务中心、卫生计生监督管理所、文教体广电事务中心、农业技术推广事务中心、规划建设环保事务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2017年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本部门所属的社会保障和社会救助事务中心、工交安监药监事务中心、卫生计生监督管理所、文教体广电事务中心、农业技术推广事务中心、规划建设环保事务中心等6个事务中心列入了本部门预算。
第二部分  新圩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2018年度部门决算人大批复时间为2019年7月23日,财政部门批复时间为2019年8月12日。431128005_新圩镇2018年乡镇财政基本信息报表




第三部分 新田县新圩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
     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 …(收、支总计与上年决算数比较及变动的主要原因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总收入 1456.72 万元,其中经费拨款 1456.72 万元,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0  万元。收入比上年增加 76.64 万元,增加 5.55 %。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总支出 1456.72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56.72万元。支出比上年增加 76.64 万元,增加 5.55 %。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扶贫工作深入开展,对扶贫工作加大投入。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本年决算支出  1456.72万元,比上年增加 76.64万元,增加 5.55 %。其中基本支出决算数 1456.72万元,比上年增加 76.64万元,增加 5.5 %;项目支出决算数  0 万元,比上年增加 0 万元,增长 0 %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本年决算支出  1456.72万元,比上年增加 76.64万元,增加 5.55 %。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扶贫工作深入开展,对扶贫工作加大投入。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财政拨款本年支出1456.72万元,工资福利支出746.55万元,占51%,公用经费710.16万元占49%。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与年初预算数相持平。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工资福利支出746.55万元,占51%,公用经费710.16万元占49%。其中工资福利支出主要包括单位人员的工资津贴支出444.79万元与社会救助及对贫困人口的补贴类支出301.76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决算与预算持平,决算支出 19.08 万元,比上年增加 1.97万元,减少 9.35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6.73万元(其中公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6.73万元,比上年减少 1.96万元,减少 22.5 %),公务接待费支出 12.35万元,比上年减少0.01万元,减少0.08 %。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为0;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现有公车2辆。公务接待费支出 12.35万元,接待公务接待235批次4300余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单位严格按预算进行管理,绩效管理开展正常、绩效目标达成,绩效评优良。
十、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单位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56.72万元,比年初预算数无变化。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 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10.1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05.0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05.09 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8年12 月31 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 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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