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田县最新健康扶贫政策

来源: 作者: 日期: 2018-12-06 1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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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可享受以下主要政策

1、政府免费提供“扶贫特惠保”(每人每年60元),用于意外伤害和自然灾害导致身故、伤残和大病保险补充保险。

2、县域内住院不交押金(先诊疗后付费)。

3、县域内出院时各种报销在医院一个窗口一次性结算(一站式结算)。贫困人口在县内住院总医疗费用通过城乡居民医保报销、大病保险补偿、特惠保报销、民政医疗救助、定点医院减免后,政府给予其实际医疗费用90%的兜底保障。贫困人口患[消化道肿瘤(限食管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终末期肾病(尿毒症)、儿童白血病(限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和儿童先天性心脏病(限房间隔缺损、室间隔缺损)]4类9种大病,经规范转诊(我县转诊机构是县人民医院、中医医院)到县域外住院治疗的贫困患者,出院时到就诊医院办理医保报账、大病保险结算,其它如扶贫特惠保、民政救助、政府兜底等补偿金到各乡镇医保站“一站式”结算窗口办理, 经过上述多重保障后实际费用报账比例达到90%。贫困人口患其他病种,县域内无法诊治,需转诊到县外医疗机构诊治的,经规范转诊后,出院时到就诊医院办理医保报账结算,如达到大病保险标准,将住院报账资料提交到各乡镇医保站,经“一站式”结算系统,补偿扶贫特惠保、民政医疗救治资金。

4、享受城乡居民医保缴费补贴,2018年每人100元,2019年每人120元。

5、住院报销比例比普通人群高10个百分点,政策内自付费用达到7000元以上可享受大病保险补助(普通人群起付线14000元)。

6、对罹患消化道肿瘤(限食管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终末期肾病2类5种大病的贫困人口患者进行集中救治,在享受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民政救助等政策补偿之后可以享受县内定点医院减免50%。

7、免费享受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含慢性病签约服务)。

8、65岁以上老年人在乡镇卫生院每年享受一次免费健康体检政策。

咨询电话:县卫计委0746-4788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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