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
批准文号:新卫计医设字〔2018〕第2号
新田县金陵镇山林岗村卫生室:
经核准同意按照下列事项设置医疗机构:
类 别:村卫生室
名 称:新田县金陵镇山林岗行政村卫生室
选 址:新田县金陵镇山林岗行政村
经营性质:非营利性(非政府办)
床位(牙椅):0
服务对象:社会
诊疗科目:全科医疗/预防保健
投资总额:5万元
法人代表(主要负责人):吴贵华
其他:无
本批准书有效期至2018年4月27日止。
新田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3月26日
注:本批准书应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则有权在30日内纠正本批准书。
填写说明:“批准文号”依据当年批准设置的流水号单独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