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人口婚育证办证程序:
(一)依据:《湖南省方便群众办理一孩生育证及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操作细则》
(二)办证条件:户口在本省或婚嫁到本省的18-49周岁女性。
(三)须提交的申请材料:1、本人申请。申请人到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领取婚育证明发放登记表,如实填写基本情况。2、申请人提供居民身份证及其复印件,1寸免冠照片2张;
(四)办证程序:A、本人申请。B、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签署意见。C、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办证;发证机关应在收到申请5个工作日内核定申请人递交材料的真实性,并签发婚育证明。对不属于本单位发证对象,未签发婚育证明的,应书面说明理由。湖南籍流动人口在现居住地(联络站)申请办理婚育证明的,按照现居住地(联络站)1个工作日内受理,初审,网上提交,户籍地5个工作日内核准,网上发证;现居住地(联络站)3个工作日内制证发证的程序进行。
省内空挂户和长期、多次、多地跨省流动人口,难以取得婚育情况证明的,由本人递交《申办〈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承诺书》,办证机关应当予以办理。对于通过承诺办理的个案,承诺书应定期集中到县市区人口计生部门汇总,上传到统一信息系统,以便基层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