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人民政府
湖南省人民政府
永州市人民政府
网站无障碍
适老版
网站首页
走进新田
政务公开
解读回应
办事服务
政民互动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政务公开 >
行政执法
分享到:
索引号:
4311280016/2023-00817
分类:
发文机关:
永州市生态环境局新田分局
发文日期:
2023-06-25
名称:
新田县新圩镇三湘玻璃纤维厂在倒闭和部分设备已拆除的情况下,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擅自再次投入开工建设责令停止建设决定书
文号 :
新田县新圩镇三湘玻璃纤维厂在倒闭和部分设备已拆除的情况下,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擅自再次投入开工建设责令停止建设决定书
2023-06-25 15:47
来源:
永州市生态环境局新田分局
【字体:
大
中
小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TOP】
【
打印页面
】【
关闭页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