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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11280016/2024-00958 分类:  
发文机关: 永州市生态环境局新田分局 发文日期: 2024-03-20
名称: 永州市生态环境局新田分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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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生态环境局新田分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 2024-03-20 09:13
  • 来源: 永州市生态环境局新田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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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生态环境局新田分局

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3年,在新田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新田县委依法治县办公室的精心指导下,紧密结合我县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工作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和依法治污,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成效。现将主要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一是优化行政审批服务。减少企业手续办理,提高审批效率,今年以来,全县共审批环评21个。二是缩短审批时间。在环评审批过程中,除去技术审查和公示时间外,我局将环评审批时间全部缩减为7个工作日,大幅缩短审批时间。三是创新审批方式。对特定区域和特定行业的项目环评文件实行告知承诺制审批,企业环评文件编制完成后,生态环境部门在公示结束后直接出具审批文件,简化审批程序。四是组织开展企业服务日活动。2023年以来全县共开展企业服务日活动6次,累计帮助企业化解各类问题矛盾15个,切实为企业办实事、解难题。

2、深化信用体系建设。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我局信用评价领导小组,加强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领导。二是开展环保信用评价。根据省市文件精神要求,对辖区内参评单位开展信用评价工作。三是共享信用信息。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录入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和报送县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一是动态调整权责清单。根据法律规定、机构改革职责变化,对我局权责清单进行了动态调整。二是公开权责清单。在我局网站公开权责清单。

4、强化生态环境保护。一是强化环境污染防治攻坚。生态环境质量显著改善,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同比改善0.7%,环境空气优良率同比提升4.1%;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达标率100%,同比改善排名全市第1、全省第3;土壤环境总体安全,未发生土壤污染事故。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年度任务完成达到100%,在省生态环境厅组织召开湘南片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联席会议上作典型经验交流发言。十大生态环保项目合计完成工程投资2.768亿元,连续4个季度获市政府督查通报表扬。污染防治攻坚战“2023夏季攻势”79项任务全面完成,“利剑”行动56个生态环境风险隐患有效管控,“一单五制”排查132个生态环境问题全部整改到位,生态环境安全实现“三个不发生”。二是加强环境监管执法。2023年,下达责改决定书35份、行政处罚决定书27份,罚款108.1万元。实施查封案件1起,移交公安机关行政拘留案件3起。

(二)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

一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二是报送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初审目录。三是参加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培训。四是开展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

(三)严格执行依法决策制度

一是在我局网站对《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进行转载,制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二是严格执行行政机关内部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三是积极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并聘请法律顾问参与我局法律事务。今年以来,法律顾问参与法律咨询、行政复议等案件办理等事务30余次,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综合性法律服务保障作用。

(四)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一是印发《2023年度永州市生态环境新田分局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要点》,安排部署年度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二是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规范行政处罚行为。三是加强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对持证人员进行持证上岗培训。四是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制定实施《永州市生态环境新田分局违法行为免予处罚事项清单》,认真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五是开展行政执法业务培训,对行政处罚法等规定进行学习培训。

(五)强化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是印发公开《永州市生态环境局新田分局权责清单目录》,规范执法行为。二是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监督。2023年至今办理各类环境举报、投诉事项167件。积极回应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切。

(六)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一是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明确公开事项、公开内容、责任单位。二是在我局网站设置政务公开、政务服务、政民互动等栏目,向社会公开环境管理、行政许可、行政执法、污染防治、环境质量等信息。三是在我局网站及时转载和发布政策解读,加强政策宣传,回应社会关注。四是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

(七)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是持续做好行政复议工作答辩举证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对行政复议案件进行答辩举证。二是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引导群众在法治框架内解决矛盾纠纷。三是深入开展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开展了2023年六五环境日,参与了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全县法治宣传日、“宪法宣传周”等普法宣传活动,加强普法宣传教育。

二、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人员、机构尚未完全到位,部分行政执法职责和执法工作还不明确,不能满足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要求。二是基层环境监管执法队伍力量相对薄弱,整体素质仍需提升。由于长期从事繁重的环境执法监管任务,系统的环境监管执法培训不足,基层生态环境执法队伍能力不强、依法行政水平不高的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我局将采取推进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加强执法队伍能力建设、强化法制学习培训等措施,不断提升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能力。

三、2023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是健全法治政府建设领导机制。根据县依法治县办文件精神要求,向县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县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依法治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二是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党组会研究法治政府建设有关问题两次,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两次。三是强化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组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服务型执法、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创建。四是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保障机制。

四、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努力实现生态环境系统法治政府建设新突破。二是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县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强化法治理念,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为重点,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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