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政务公开 > 项目审批 > 审批前公示
分享到:
索引号: 4311280016/2020-00313 分类:  
发文机关: 永州市生态环境局新田分局 发文日期: 2020-08-23
名称: 关于对湖南林丰木业有限公司年产8万立方米胶合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拟作出审批决定公示
文号 :    
关于对湖南林丰木业有限公司年产8万立方米胶合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拟作出审批决定公示
  • 2020-08-23 22:04
  • 来源: 永州市生态环境局新田分局
  • 【字体: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湖南林丰木业有限公司年产8万立方米胶合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永州市生态环境局新田分局行政审批股(新田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生环局办公室)   

    联系电话:15274637670 

  传    真:0746-4762212 

  电子邮箱:422595633@163.com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年产8万立方米胶合板扩建项目
建设性质  扩建
建设单位  湖南林丰木业有限公司
环评机构  湖南朗润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湖南省永州市新田县工业集中区支二路以北,金羊路以南,陶然街以东,支三路以西
项目概况  项目总占地面积20022m2,总建筑面积为14150m2,总投资2000万元(环保投资140万元,环保投资占比7%)。建设内容为依托现有厂房、车间进行扩建,从原年产4万m3胶合板,再扩建年产4万m3胶合板,以及配套建设一条自产自用脲醛胶生产线,年产290吨EO级脲醛胶(不外售),脲醛胶执行《木材工业胶粘剂用脲醛、酚醛、三聚氰胺甲醛树脂》(GB/T14732-2017)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详情见受理公示,环评报告(附件,电子版)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链接
各省市政府
市州政府
县区管理区网站
站群导航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 政务邮箱:xtgovment@126.com

主办:新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新田县数据局(新田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技术支持:0746-4767803(仅受理网站建设维护相关事宜)
网站标识码:4311280016    湘ICP备10010030号    湘公网安备 43112802000004号

  • 湖南省政府网
  • 永州市人民
    政府网
  • 三湘e监督
  • 监督一点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