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4311280016/2020-00228 | 分类: | |
| 发文机关: | 永州市生态环境局新田分局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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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湖南五月豆香食品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豆制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0年3月6日至3月13日),如对项目在环保方面有任何意见的,请在公示期内通过来电、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新田县环境保护局行政审批股,邮编:425700
联系电话:15274637670
传 真:0746-4762212
电子邮箱:422595633@163.com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湖南五月豆香食品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豆制品建设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湖南五月豆香食品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单位: 山东永宏环保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湖南省永州市新田县石羊镇水车洞村;
主要环境影响及保护对策与措施:
营运期主要环境影响分析
(1)水环境影响: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中蔬菜灌溉标准后用于厂区周边农田、菜地灌溉,不外排。
(2)大气环境影响:油炸烟气经集气罩及高效油烟净化器处理后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型标准,再经15m排气筒排放;锅炉废气经碱液喷淋除尘脱硫装置处理后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燃煤锅炉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再经15m排气筒排放;生产车间及污水处理站的恶臭经各水处理池加盖板封闭,加强绿化,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厂界标准。
(3)声环境影响:所有设备均设置于车间,且采取隔声、安装消声器等措施,厂界噪声需要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标准。
(4)固体废物:废食用油收集后交由专业废油处置机构回收作为生产肥皂、生物柴油等的工业原料;废滤芯和废反渗透膜交供应厂家回收处置;脱硫石膏外运制砖;豆渣外售,其他各种固废综合利用,合理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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