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11280016/2024-00944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永州市生态环境局新田分局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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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生态环境局新田分局2023年
行政执法工作报告
一、2023年行政执法工作统计数据及成效
(一)行政执法数据统计情况
2023年,共实施行政执法行为509件次。其中,行政许可(含行政许可初审)21件次,行政处罚31件次,行政检查456件次,申请法院强制执行1件次。
行政许可(含行政许可初审)申请21件次,受理21件次,准许许可21件次。撤销许可0件次。
查处违法行为31件,其中行政处罚27件,罚没金额87.7万元,停产整治1起,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3件。
(二)行政执法培训情况
1.为加强执法人员能力,提升执法人员水平,组织执法人员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知识。
2.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各级各部门组织的执法业务培训活动,全面提升执法水平,夯实理论基础。
3.积极组织全体执法证人员参加如法网的学习和考试,行业学法考试报考率、参考率、通过率实现了“三个100%”。
(三)行政执法制度落实情况
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一是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行政执法有关情况和数据,如:公示行政许可21件。二是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全年装卷归档行政许可21件,行政处罚31件。三是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制定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法制审核人员2名。2023年共有31件案件经法制审核,全部通过。
(四)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建设法治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情况。
一是定期开展案卷自查自纠整改工作,并通过加强案件法制审核、增强业务培训、定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加强执法文书审查等方式规范文书制作。
二是裁量权基准情况。严格按照《湖南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文件执行。
三是落实行政执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情况。严格按照年初制定的《永州市生态环境局新田分局行政执法“双随机、一公开”实施方案》执行。
(五)特色亮点工作及经验做法
1、信访工作。2023年共受理信访件187件,其中12369信访投诉平台共17件,12345智慧平台170件,均已全部办结,办结率100%,且有多件获得投诉人的五星好评。
2、强化两法衔接。今年我局与公安、检察、法院紧密联系,共同参与执法检查,并积极接受县检察院的案件审查工作。今年我局与公安、检察系统开展了报废汽车拆解行业专项执法检查等多项工作,并申请县法院办结了一起环境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的强制执行案件。
3、生态环境损害赔偿。2023年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3件,赔偿金额9300元。
4、机构规范化建设工作。根据省市相关要求开展了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工作,目前已率先完成规范化建设工作,成为湖南省县级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规范化示范单位和湖南省县级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标准化建设达标机构。
5、执法宣传工作。2023年共发表执法相关新闻报道144篇,其中国家级59篇,省级8篇,市级23篇,县级54篇;推动有奖举报案件5起。
二、行政执法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执法力量有所不足。由于执法大队人手不足,面临着人少事多的现象,导致对一些违法行为难以实现全面排查。
(二)通过非现场执法发现违法行为的能力不足。目前我局发现违法行为主要是通过现场执法及信访投诉,而通过在线监控等非现场执法发现违法行为的情况很少,当然这也与非现场执法设备、水平跟不上有很大关系。
(三)执法人员专业水平有所欠缺。部分执法人员由于专业知识及经验不足,导致执法水平有所欠缺,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能力不足,难以独当一面执法任务,以致违法行为查处力度不够。
三、2024年的工作计划及举措
(一)持续推进“利剑”行动“一单五制”工作落实,开展风险隐患问题排查、整改、管控。
(二)持续开展生态环境执法各项工作,加大生态环境监管执法力度。
(三)提高文书制作、案卷整理归档工作质量。积极开展行政执法文书制作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公正执法、执法为民宗旨意识,将学习成果“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为今后高效、规范执法夯实牢固的基础。
(四)强化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提高行政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做好执法人员培训,通过法律测试、业务培训等形式,加强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储备和运用水平,提高综合行政执法能力。
(五)加强非现场执法监管水平,在执法工作中充分利用非现场监管手段,提高发现问题能力。
永州市生态环境局新田分局
2024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