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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11280016/2023-00937 分类:  
发文机关: 永州市生态环境局新田分局 发文日期: 2023-09-12
名称: 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指出问题整改销号前公示
文号 :    
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指出问题整改销号前公示
  • 2023-09-12 08:57
  • 来源: 永州市生态环境局新田分局
  • 【字体:   

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指出问题整改

销号前公示表

责任单位:(盖章)永州市生态环境局新田分局   申请时间:2023年9月12日    

反馈问题

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严格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管理;关注新业态污染防治和新能源汽车污染问题,保障生态环境安全和人民健康。

整改目标

进一步加强我县新污染物治理,保障生态环境安全和人民健康。

整改时限

2023年11月30日

整改完成情况

1、组织学习《湖南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湘环发[2022]114号),《永州市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并制定《新田县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严格落实国务院和我省新污染物治理要求。

2、按照《湖南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要求,对列入环境风险优先评估计划化学物质的有关生产、加工使用、危害特性等详细信息开展了调查工作。

3、强化环境影响评价管理,严格涉新污染物建设项目准入管理。

4、制定了新田县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工作方案,开展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工作,力争打造技术先进、管理规范的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产业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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