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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4311280016/2023-00858 | 分类: | |
| 发文机关: | 永州市生态环境局新田分局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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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指出问题整改销号的公示
根据永州市污染防治攻坚战市“夏季攻势”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销号的相关要求,现将我局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指出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10月8日至2023年10月12日,为期5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联系永州市生态环境局新田分局办公室:4762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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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出问题 |
水环境质量方面,部分断面和支流重金属超标,东洞庭湖总磷浓度连续两年出现反弹;汛期雨污溢流,导致部分断面水质超标;高温期河湖易发蓝藻水华,威胁群众饮水安全和水生态环境安全,特殊时段的水生态环境问题需高度重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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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目标 |
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统筹推进水污染治理、水生态修复、水资源保障,满足人民群众对良好生态环境的期待,确保我县地表考核断面水质稳定维持在Ⅱ类标准及以上,达到省市考核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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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时限 |
2023年11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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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完成情况 |
2023年我县三个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均达到Ⅱ类及以上标准,三个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达标率100%,实现了稳中向好发展,三个断面均未发生超标现象,无蓝藻水华、威胁群众饮水安全和水生态环境安全等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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