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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发文日期: 2018-01-15
名称: 新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新田县人民防空警报试鸣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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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新田县人民防空警报试鸣工作方案》的通知
  • 2018-01-15 1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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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办函[2017]64号

 

新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17年新田县人民防空警报试鸣工作

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2017年新田县人民防空警报试鸣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新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0月23日

 

 

 

 

 

2017年新田县人民防空警报试鸣工作方案

 

为增强全县广大市民的国防观念提高人防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规定按照省、市警报试鸣的统一部署,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定于2017年11月1日在县城城区范围进行防空警报鸣放。为确保鸣放工作圆满完成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活动目的

贯彻以人为本的理念践行人民防空战时应战、平时服务人民的宗旨,检测、调试我县防空警报系统的性能、布局及音响覆盖效果提高广大市民自救互救和应急避险的能力,增强国防观念和人防意识

二、鸣放时间和范围

(一)时间:2017年11月1日上午9:30-9:49

(二)范围:县城城区

三、信号规定及鸣放周期

防空警报鸣放采用全国统一规定的人民防空音响警报信号即:空袭预先警报、空袭警报、解除警报。具体如下:

(一)空袭预先警报:36秒停24秒,反复三遍为一个周期共3分钟。

(二)空袭警报:6秒停6秒,反复十五遍为一个周期共3分钟。

(三)解除警报:鸣一长音连续3分钟鸣放结束。

每种警报的间隔时间为5分钟

四、任务分工

(一)县人防办对全县防空警报系统设备、器材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测试、维护、检修10月25日前完成确保11月1日鸣放工作顺利进行,做好试鸣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二)教育局负责将防空警报鸣放事项通知城区各学校、避免造成在校学生不必要的恐慌并确定1个城区学校配合完成防空袭疏散演练

(三)电视台从1025日起至31连续7天播放《2017年新田县人民防空警报试鸣公告》(见附件1)

(四)网政办、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负责将房防空警报鸣放事项通过手机短信告知市民

(五)已安装警报器的单位:城管执法局、水利局、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龙泉镇、二中、工业园管委会、政务中心、永汽新田分公司、国网新田供电公司等单位按照自身职责做好相关配合工作

(六)各有关部门特别是有LED等电子显示屏的单位,从10月25日至31连续播放防空警报试鸣信息,宣传标语(见附件2)

、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组织实施防空警报鸣放活动是贯彻落实《人民防空法》的重要举措是提高市民防空袭、防灾抗灾意识的必要手段。各有关单位要把防空警报鸣放作为提高全民国防观念、人防意识的重要措施来抓严肃认真地做好此项工作。

(二)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各有关单位一把手作为此次鸣放活动第一责任人要高度重视,严密组织要根据各自职责制定具体方案,强化措施责任到人,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广泛宣传确保安全。做好防空警报鸣放前的宣传是确保防空警报鸣放工作取得实效的基础。各有关单位要通过广泛宣传切实提高广大市民对防空警报鸣放工作的认识,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确保整个鸣放过程社会秩序安定有序。

 

附件1:2017年新田县人民防空警报试鸣公告

附件2:防空警报试鸣宣传标语

 


附件1:

 

2017年新田县人民防空警报试鸣公告

 

为加强国防宣传教育增强广大市民的国防观念和人防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精神我县决定在县城城区进行防空警报试鸣现公告如下:

一、鸣放时间

201711月1日上午9:30-9:49(北京时间)

二、鸣放范围

新田县城城区

三、鸣放信号

鸣放防空预先、空袭、解除三种警报信号每种警报信号间距时间为5分钟警报鸣放过程共19分钟。

(一)预先警报信号:鸣36秒停24秒,反复3次为一个周期时间为3分钟。

(二)空袭警报信号:鸣6秒停6秒,反复15次为一个周期时间为3分钟。

(三)解除警报信号:连续鸣响时间为3分钟

人民防空办公室具体负责警报试鸣相关工作防空警报试鸣是教育引导广大市民熟悉防空警报信号,进一步检验防空警报设施可靠性的一项重要措施也是和平时期人民防空的正常事宜。请广大市民听到防空警报后切勿恐慌,保持正常的生活、生产和工作秩序

特此公告!

附件2:

防空警报试鸣宣传标语

  

1.人民防空是国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利国、利民的社会公益事业;

2.城市建设与人民防空建设相结合提高城市的总体防护功能;

3.认真贯彻长期准备、重点建设、平战结合的人民防空建设方针;

4.建设人民防空以应对现代战争,保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5.认真贯彻全国第次人民防空会议精神;

6.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人民防空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

7.加强人民防空教育增强全民国防意识;

8.试鸣防空警报保持良好生产、生活、社会秩序;

9.人民防空人民建建好防空为人民;

10.认真落实《人民防空法》依法建设我人民防空;

11.人民防空战时保护人民平时服务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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