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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11280016/2023-00287 分类:  
发文机关: 新田县三井镇 发文日期: 2023-11-16
名称: 关于印发《三井镇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的通知
文号 :    
关于印发《三井镇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的通知
  • 2023-11-16 16:04
  • 来源: 新田县三井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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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三井镇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属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新田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实施办法》,经镇党委政府同意,制定三井镇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现予以发布实施,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制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

(二)符合法定的职责权限范围;

(三)结合实际,突出针对性、具备可操作性和灵活性。

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

(一)涉及全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方面的重要规划

1.编制或调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2.国土空间规划、集镇建设规划村庄规划

3.需镇人民政府批准的专项发展规划和重要区域发展规划。

(二)制定或调整有关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1.制定有关教育、科学技术、文化、卫生健康、食品药品安全、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养老、劳动保护、就业促进、住房保障等方面的重大政策措施;

2.制定有关生态环境保护、治安管理、交通管理、集镇管理、安全生产、乡村振兴、民族宗教等管理服务方面的重大政策措施;

3.为保护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维护社会治安、社会稳定、社会秩序采取的长期限制性措施。

(三)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实施的重大公共建设项目

1.政府投资的重大社会公共建设项目;

2.需经政府核准对社会公共利益有重大影响的建设项目

(四)其他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三、有关要求

(一)镇人民政府根据辖区实际,明确本辖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目录、标准,报经镇党委同意后向社会公布。

(二)建立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对决策过程和决策实施中的文件资料及时整理归档实行决策程序全过程记录。

(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进行调整。

特此通知

附件:三井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三井人民政府         

2023年425日        


附件

三井镇人民政府

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事项名称

承办单位

1

三井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

三井镇自然资源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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