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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办发〔2011〕25号
中共新田县委办公室、新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2006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全县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五五”普法规划,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新田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取得了明显成效,圆满完成了“五五”普法规划的各项任务。并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为表彰先进,推进全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深入持久发展,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授予龙泉镇、枧头镇、大坪塘乡、茂家乡、陶岭乡、冷水井乡、县人民检察院、县一中、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广播电视局、县卫生局、县房产局、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县自来水公司等单位为2006-2010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先进单位;授予县龙泉镇史忠诚、骥村镇郑柏显、金陵镇骆红松、枧头镇郑土发、莲花乡陆朝仁、茂家乡唐纲茂、冷水井乡蒋飞燕、门楼下瑶族乡刘宗春、毛里乡朱建新、十字乡周攀峰、石羊镇陈艾发、金盆圩乡刘波、陶岭乡唐小军、三井乡张洪亮、新圩镇何坚强、高山乡郭小兵、新隆镇郑灶生、知市坪乡骆小龙、大坪塘乡胡飞、双碧社区廖新学、县人民法院骆辉、县农办郑君太、县计生委彭桂军、县司法局陈红兵、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刘飞、县林业局邓亚雄、县环保局贺京华、县交通局黎明成、县法制办尹炳林、县瑞华学校黄强、县教育局刘石军、县规划建设局邓世台、县公安局刘雄、县人事局吴际、县审计局周柱发、县农业局廖飞、县水利局曾石华、县国税局刘新明、县信访局陈伟、县二中陆知明、县妇联林丽娟等同志为2006-2010年法制宣传教育先进个人。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谦虚谨慎,戒骄戒躁,以获得的荣誉为新的起点,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今后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再创佳绩。全县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要以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榜样,扎实工作,勇于探索,努力开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新局面,为进一步提高全县公民的法律素质,推进法治新田建设而努力奋斗!
中共新田县委办公室
新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