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4311280016/2018-00032 | 分类: | |
| 发文机关: | 县委法治办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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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法治发〔2013〕2号
关于成立法治新田建设专项工作
协调指导分支机构的通知
各乡镇、县直各单位:
为加强组织协调,整合资源,突出重点,充分发挥县直有关部门(单位)的职能作用,加快推进法治新田建设,县委法治新田建设领导小组确定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依法经营、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法治文化建设六项专项工作,并成立相应的专项工作协调指导办公室。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工作分支机构的组成及主要职责
(一)依法执政协调指导办公室
牵头单位:县委办公室
成员单位: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委政法委、县委政策研究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政府法制办
办公室设在县委办公室,由县委办公室分管领导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同志为成员。
主要职责:根据县委法治新田建设领导小组工作部署,落实依法执政要求和年度工作计划;协调指导和督促检查党委依法执政工作,研究制定改革和完善党委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的意见;研究制定党委决策机制,推进党委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研究制定推进党务公开、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及有关党委新闻发言人、党内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审查等制度和措施;组织开展相关督查工作。
(二)依法行政协调指导办公室
牵头单位:县政府法制办
成员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编办、县监察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民政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卫生局、县国土资源局、县环保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综治办、县工商局
办公室设在县政府法制办,由县政府法制办主要领导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同志为成员。
主要职责:编制依法行政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协调指导和督促检查全县依法行政工作,组织实施县政府依法行政考核;研究制定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完善行政决策机制,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善行政执法体制和机制;规范政府服务行为,推进政府服务法治化;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创新社会管理方式,提高政府效能;健全多元化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加强和完善社会治安防控;组织开展规范执法、严格执法活动和专项督查工作;认真开展调查研究,掌握全县依法行政情况,总结推广典型经验。
(三)公正司法协调指导办公室
牵头单位:县委政法委
成员单位: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县政协民族宗教法制群团三胞联谊委、县公安局、县司法局
办公室设在县委政法委,由县委政法委分管执法监督工作的副书记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成员单位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
主要职责:研究制定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推进司法公开,强化诉讼活动法律监督,保障司法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的意见或规划方案;检查、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落实公正司法各项措施;组织开展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活动和专项督查工作;认真开展调查研究,掌握全县公正司法情况,总结推广典型经验。
(四)依法经营协调指导办公室
牵头单位:县工商局、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县国资办
成员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环保局、县商务局、县统计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质监局、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市知识产权局、县工商联、县总工会、县人民银行
办公室设在县工商局,由县工商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县国资办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各成员单位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
主要职责:协调指导和督促检查市场主体依法经营,研究制定依法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推进企业依法经营、依法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指导并督促各责任单位落实经济法治建设工作规划部署和措施,协调处理经济法治建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加强资源环境执法;健全法律服务体系,建立健全企业法律顾问制度,组织实施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人员法律培训;总结推广企事业单位法治建设工作典型经验。
(五)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协调指导办公室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
成员单位:县委统战部、县政府农办、县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县政协民族宗教法制群团三胞联谊委、县财政局、县司法局、县总工会、县妇联
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由县民政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县委组织部分管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各成员单位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
主要职责:协调指导和督促检查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工作,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加强基层党组织和村(居)民自治组织建设,健全基层民主管理制度,完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构建社区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统筹推进城乡社区建设;培育和扶持社会组织发展,充分发挥其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作用;深化基层民主法治创建活动,不断扩大基层群众自治范围和有序政治参与。
(六)法治文化建设协调指导办公室
牵头单位:县司法局、县委宣传部
成员单位:县委组织部、县文明办、县委直属机关工委、县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县政协民族宗教法制群团三胞联谊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县教育局、县国资办、县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
办公室设在县司法局,由县司法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县委宣传部分管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各成员单位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
主要职责:落实“六五”普法规划,协调、指导、检查、督促各乡镇、县直各部门贯彻落实省、市、县法制宣传教育法规、规划和决议;组织实施法制宣传教育培训、考试;组织全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考核和阶段工作验收;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调查研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弘扬法治精神,提高全民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加强法制宣传舆论阵地建设和户外法制宣传设施建设,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加强法治理论与实践研究,为法治新田建设提供智力支持。
二、工作制度及要求
(一)各专项工作协调指导办公室在县委法治新田建设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在县委法治新田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导协调下开展工作。县委法治新田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传达县委和县委法治新田建设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听取各专项工作协调指导办公室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法治新田建设阶段性任务和重点工作。
(二)县委法治新田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专项工作协调指导办公室贯彻落实法治新田建设工作进行督办。督办内容为县委、县委法治新田建设领导小组重要会议、重要文件的贯彻落实;县委法治新田建设领导小组全体成员会议议定事项的贯彻落实;县委领导的相关批示的贯彻落实;法治新田建设各项目标任务的组织实施等事项。
(三)各专项工作协调指导办公室每年根据法治新田建设年度工作要点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将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各成员单位,定期召开成员单位会议,共商有关工作事项,明确要求,督促检查,落实责任。及时向县委法治新田建设领导小组报告工作进展,报送工作规划方案、工作总结和动态信息等。
(四)请各专项工作协调指导办公室牵头单位尽快提出本协调指导办公室组成人员名单,报县委法治新田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陈红兵 电话:4714567
邮 箱:XTFZ2006@126.co
中共新田县委法治新田建设领导小组
2013年 6 月 25日
中央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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