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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4311280016/2018-00046 | 分类: | |
| 发文机关: | 新田县依法治县办 | 发文日期: | |
| 名称: | |||
| 文号 : | |||
各乡镇、县直各单位、省、市驻新单位:
根据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全市2011年度学法考试和普法教育抽考的通知》(永治市办发[2011]10号)精神,为检验今年以来干部(职工)的学法成果,经请示县委领导同意,全县2011年度干部(职工)学法考试将于11月26日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
县处级干部、科级干部及其他普通公职人员。
二、考试时间和地点
县城机关单位处级干部、科级干部及其他普通公职人员的考试,定于2011年11月26日(星期六)下午3:00-5:00在二中进行。
各乡镇干部、职工及各乡镇中小学教师、职工的考试,定于2011年11月29日—12月2日进行,考场设各乡镇。
三、考试内容
以《湖南省“六五”普法2011年读本》为准。
四、考试形式
实行集中、统一、规范化开卷考试。考试时量为120分钟。
五、考试方法
1、县处级领导干部学法考试由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考务工作,设专门考场,省巡考组进行巡考。
2、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和中央、省、市驻新单位所有参考对象由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考试,省市巡考组进行巡考。
3、因公、因事、因病不能参加考试的人员,由单位签署意见,报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另行统一补考。
六、考试成绩的确定<span lang="EN-US" style="font-family: 宋体; mso-bidi-font-size: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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