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4311280016/2018-00037 | 分类: | |
| 发文机关: | 司法局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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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2年全省农村法制宣传
教育月活动的通知
新司发〔2012〕8号
各乡镇司法所:
为深入开展农村法制宣传教育,稳步推进农村民主法治建设,提高基层法治化管理水平,根据省司法厅《关于组织开展2012年全省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月活动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今年五月继续在全县各乡镇组织开展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通过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农民的法律素质,培养和树立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观念;增强乡镇干部和农村“两委”干部的法律素质,提升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增强农民工的守法意识,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提高农村法治化管理水平,促进农村社会矛盾化解和社会管理创新,为我县 “法治新田”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注入强劲动力。
二、活动主题
本次活动的主题是:“加强基层法治建设,促进农村全面发展。”
三、时间安排
宣传月活动时间为今年5月上旬至6月上旬,集中宣传为期一个月。
四、宣传重点
一是深入宣传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法治湖南建设纲要》和《湖南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
二是深入宣传宪法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积极开展农村基层民主自治观念的宣传教育,增强农民依法参与村级事务管理的能力;
三是深入学习宣传加强农村经济管理的法律法规,以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农资等为重点,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四是深入学习宣传与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重点宣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
五是深入学习宣传维护农村和谐稳定的法律法规,加强土地征用、承包地流转、社会救助、劳动和社会保障、医疗卫生安全、食品安全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预防和减少农民生产生活中的各种社会矛盾。
五、活动措施
一是精心组织农村“两委”干部、农村“法律明白人”、法制宣传员的法律知识培训。
二是在全县农村积极推进“五个一”工程。即每一个乡镇设立一个法制辅导站,每一个行政村建立一个法律图书角,每个居民小组或自然村建立一个法制宣传栏,每个村民小组培养一名“法律明白人”。
三是组建一支法制宣传志愿者队伍,与文艺团体一起,通过集中活动与分散活动等形式,定期深入农村,以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讲法律知识。要注重法制宣传与法律服务相结合,要组织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工作者深入农村开展法律咨询服务,为农民提供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
四是切实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要以《法治湖南建设纲要》为指导,以落实“四民主、两公开”制度为着力点,以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为载体,深入推进农村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推进村务、财务公开,调动广大村民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积极性,促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助推农村各项事业逐步走上规范化、法制化轨道。
五是加快推进农业持续稳定发展。要围绕党和政府、群众共同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从大局出发,将着力化解社会矛盾放在突出位置,打造和谐稳定农村,夯实农业发展基础。
六是努力营造农村法治文化氛围。要以“深化‘法律六进’服务科学发展”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为平台,引导法制宣传教育与群众文化生活相结合,开展法治文艺作品创作和推广,打造法治文艺精品。
宣传月活动结束后,请各司法所将本次活动的开展情况及时收集归总,于6月中旬上报县司法局。本次活动开展情况将作为年度普法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
新田县司法局
二〇一二年五月六日
中央人民政府


湘公网安备 4311280200000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