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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11280016/2024-01018 分类:  
发文机关: 新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24-01-24
名称: 2024春节餐饮食品安全及消费温馨提示
文号 :    
2024春节餐饮食品安全及消费温馨提示
  • 2024-01-24 10:11
  • 来源: 新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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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春节将至,为切实保障节日期间餐饮食品安全,让食品经营者能合规经营,人民群众能度过一个健康、祥和的节日,县食药安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就春节期间餐饮食品安全及消费温馨提示如下:

食品经营者注意事项

一、自觉强化法治观念。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等法律规章。严禁无证无照经营,严禁非法使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严禁使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严禁超范围经营。餐饮店禁止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包括亚硝酸钠、亚硝酸钾)。严禁以任何方法形式采购、经营以川乌、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为原料的食品(包括泡酒),自觉抵制长江“野味”,不制售国家明令禁止的食品。

二、履行进货查验职责。从正规渠道采购食品原料及相关产品,不采购制售过期、变质、污秽不洁、“地沟油”、未经检疫等国家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严格履行索证索票、进货查验职责。

三、严控生产过程安全。加工烹饪过程做到生熟分开,冰箱食品加膜加盖存放;冷荤、凉菜等在“专间”制作。食品加工及库存区域不存放蟑螂药、老鼠药、杀虫剂等化学消杀用品,清洁消毒试剂必须与食品(含食品容器)分开放置。禁止提供未经清洗消毒的餐饮具。垃圾做到日产日清,餐厨废弃物按规定要求进行处置。

如有使用甲醇、丙醇、生物柴油、生物醇油等作燃料的情况,应在燃料容器及放置区域增加醒目警示标识,防止被当做白酒误饮;

集体聚餐人数超过100人的,做好食品成品留样工作,留样量不低于125g,冷藏留样时间48小时,同时做好留样记录。

另外: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酒。

四、做好人员健康管理。工作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每日进行健康晨检,后厨员工穿戴整洁工作衣帽、不佩戴任何饰品及手表、不涂指甲油及护甲油、不留长指甲。直接接触入口食品的人员必须规范佩戴口罩,不穿工作服如厕,如厕后必须洗手。

五、营造诚信经营氛围。在就餐区域如实公示营业执照、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备案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两个责任信息、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入网外卖平台的食品经营单位要在外卖平台上进行证件和风险等级公示。落实明厨亮灶,主动提供公筷公勺,严禁虚假夸大宣传,明码标价,公平交易,提高服务质量。

六、杜绝舌尖上的浪费。张贴反食品浪费宣传标语。菜单上标明分量、口味,或者主动提醒就餐人员适量点餐,践行光盘行动。

消费者注意事项

一、外出就餐:请选择证照齐全、经营规范、场所清洁、风险等级较低且实施明厨亮灶的餐饮店,并在消费后索要正规发票或收据,做好留存。慎重选择生食水产品、反季节食品等高风险菜肴,不食用“新奇”“野味”或“江鲜”等禁止性的食物,不吃感官性状异常和未烧熟煮透的食物,合理点餐,科学饮食。

二、居家聚餐:建议到正规市场、超市选购食品和原料,做到适量采购、合理储存。加工过程要做到生熟分开,避免交叉污染,熟食要烧熟煮透。加工的饭菜尽量当餐吃完,剩菜剩饭在感官确认未变质的前提下,应充分加热后再食用。

三、网络订餐:应选择具有实体经营门店并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入网商家,尽量选择熟悉的外卖店订餐。收到外卖食品后要注意检查包装是否异常开启情况,并及时食用,勿长时间存放。

四、理性消费:不抢购囤积食品,按需采购,外出就餐时,主动使用公筷公勺,适量点餐,剩菜打包,践行光盘行动。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市民,当您的消费权益受到侵害时,请妥善保管好相关消费票据,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45、12315,我们一直在您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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