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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新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24-02-04
名称: 网上自学制作“神仙水”,男子获刑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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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自学制作“神仙水”,男子获刑七年
  • 2024-01-08 10:34
  • 来源: 宁波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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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将暗网当作“学习平台”,网购制毒原料和工具,“90后”小伙自学制作毒品“神仙水”,甚至打起了往酒吧销售的主意。近日,浙江宁波海曙检察院通报一起案件,被告人郭某以制造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2021年8月,计算机系毕业的郭某开始沉迷浏览暗网。在暗网上,他看到了一篇介绍制造“神仙水”的付费帖子。“神仙水”(主要成分为γ-羟基丁酸,简称GHB)是一种无色无味的液体,一旦服用过量,就会迅速昏睡,并暂时失忆。它对中枢神经系统有强烈的抑制作用,无色无味,服用后会产生记忆丧失,出现恶心呕吐等症状,属于我国规定管制的第一类精神药品,并对生产、销售、使用等环节进行严格管控。  

  明知它属于国家管制的精麻类药品,但鬼迷心窍的郭某依然付费下载了该教程,并在网络平台上购买了原料,按配方比例开始调配所谓的“神仙水”。但是,欣喜若狂的他还未来得及试验自制“神仙水”的威力,就东窗事发了。  

  经鉴定,从郭某家中搜出的三瓶“神仙水”共计661.3克,均检测出γ-羟基丁酸成分。  

  海曙检察院提起公诉后,法院以制造毒品罪对郭某作出了上述判决。  

  “GHB作为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过度滥用会对中枢神经系统造成不可逆转的损害,任何非法生产、销售等行为都将面临法律严惩。”承办检察官介绍,“6·26”国际禁毒日将至,希望大家充分认识毒品的危害,拒绝毒品,珍爱生命。“尤其是女性朋友,要注意加强防范,避免在酒吧、歌厅等场合饮用陌生人的饮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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