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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4311280016/2024-00998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新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文日期: | |
名称: | |||
文号 : |
序号 | 报告编号 | 被抽检企业名称 | 不合格产品名称 | 不合格项目 | 核查处置情况 |
1 | SP2023090676 | 新田县顺记粮油 | 干黄椒 |
二氧化硫 残留量 |
2023年9月7日,深圳三方圆检测监管服务有限公司受本局的委托,委派其工作人员与本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销售的“干黄椒”进行抽样检验。2023年10月12日,深圳三方圆检测监管服务有限公司出具了被检产品“干黄椒”的《检验报告》编号No:SP2023090676,认定当事人销售的“干黄椒”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023年10月17日,当事人收到上述食品不合格的检验报告后及时进行整改。同时对已销售的不合格食品制定了《召回公告》,对上述不合格食品进行召回。2023年11月07日,新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进行立案调查,2023年12月15日,新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当事人送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新市监罚告[2023]138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参照《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第十一章第一节,《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十条,经本局机关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对当事人违法行作如下处罚: 1.没收违法所得伍佰陆拾元整(¥560.00元); 2.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元)。 以上罚没款合计壹仟零陆拾元整(¥106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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