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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暖社保 · 每周一课】失业保险政策问答

日期: 2023-06-16 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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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问:失业人员享受哪些失业保险待遇?

答:1)领取失业保险金;(2)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由失业保险基金代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3)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其家属可以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抚恤金。

2、问: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如何计算?具体怎么分?

答:根据《湖南省实施<失业保险条例>办法》的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不满1年,不领取失业保险金;满1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4个月,以后每增加1年增加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同时根据社保法规定,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就业的,剩余的失业保险金停止发放。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期间应领取而尚未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超过2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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