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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田县2019年失业保险稳岗补贴名单公示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湘政办法《2015》45号文件和永人社办发〔2019〕3号 ,对积极承担社会责任,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其他用人单位,按照不超过该用人单位及其职工上年度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60%给予稳岗补贴。
根据企业申报情况,经审核,初步认定2家企业符合条件并给予稳岗补贴。现将企业名单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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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企业 |
拟补贴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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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田县人民医院 |
105428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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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新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53671元 |
对于公示的企业按照政策规定享受稳岗补贴有异议的组织或个人,可在2019年11月22日(下午17:00)前向县就业中心反映。监督电话:4712363。
新田县就业服务中心
2019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