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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待遇审核与支付办事指南

日期: 2023-11-16 1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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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工伤待遇审核与支付

设定依据

《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湖南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

申请条件

县内参保单位认定为工伤的职工

承办单位

新田县工伤保险站

办理材料

1、  1、诊断证明复印件;2、病历记录(入院记录和出院记录)复印件(门诊治疗提供病历本);3、医嘱(长期医嘱和临时医嘱)复印件(门诊治疗不提供);4、检查报告复印件;5、发票原件及复印件;6、用药总清单;7、身份证复印件;8、手术记录(门诊治疗不提供)9、内置材料说明书、合格证(门诊部提供)10、有第三方责任人要公安或公安交警部门的赔偿责任书。

2、电子照片(符合二代身份证照片标准)

办理地点

新田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工伤保险站服务窗口

收费标准

免费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时间)

办理流程

1.  工伤认定

2.  单位提交待遇审核资料

3.  待遇审核

4.  打印待遇审核结算单

5.  财务审核

6.  领导审批

7.  财务支付

业务咨询电话

0746- 4788909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何土法 13487465116    欧阳帆  15111605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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