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11280016/2022-00409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新田县农业农村局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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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1年行政执法工作统计数据及成效
(一)行政执法数据统计情况
2021年,共实施行政执法行为120件次。其中,行政许可(含行政许可初审)34件次,行政处罚10件次,行政强制0件次,行政裁决0件次,行政检查76 件次,行政给付0件次,行政奖励0件次,行政确认0件次,行政征收征用0件次,其他执法行为0件次。
行政许可(含行政许可初审)申请34件次,受理34件次,准许许可34件次。撤销许可0件次,经过听证程序0件次。
行政处罚立案10件,结案10件,结案率100%。罚没金额2.72万元。首违不罚0件,轻罚0件,分别占结案总数的0%和0%。经过听证程序0件。
全年实施行政强制0件次,其中,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0件次,行政机关强制执行措施0件次,申请法院强制执行0件。
(二)行政执法培训情况
执法人员参加省市县培训共46人次,局里组织本单位21名执法人员培训4次。培训主要内容为《习近平法治思想》、《长江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扫黑除恶常态化》、《宪法》、《农药管理条例》、《民法典》、《行政处罚法》等。通过培训,加强了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增强了执法人员执法办案能力,提升了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
(三)行政执法制度落实情况
一是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行政执法有关情况和数据,公示行政许可34件,行政处罚10件。二是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全年装卷归档行政许可34件,行政处罚10件。其中有音像记录的10件。三是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制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共有6项属于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范围。法制审核人员20名,其中取得法律职业资格0人。2021年共有3件经法制审核,通过3件,不予通过0件。
(四)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建设法治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情况
一是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情况。制定并公开告知承诺事项清单4项,全年共办理告知承诺事项3件。二是开展行政处罚权事项梳理工作。全面系统地梳理了本单位的行政执法事项名称、执法依据,分解执法职责,明确执法责任。依据梳理确定的执法职责,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开展了本单位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修订工作,目前正在完善之中。三是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行为。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机制。通过湖南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采取被检查对象、检查人员“双随机”抽取方式,依法开展执法检查,对检查结果予以记录并在网上公开。2021年,我局共开展双随机抽查2次(其中跨部门1次),出动检查人员7人次,检查经营单位4家次。通过双随机检查,有效加强了事中事后监管。四是建立和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做好“两法衔接”工作。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从案件办理程序上设定了制约机制,使案件办理从立案到结案要经过授权、核审、及处罚后的审核等环节,做到调查、核审、处罚三分离,有效地杜绝了以罚代管现象的发生。同时我们加强执法队伍的建设,制定了问责办法等多项制度,保证了行政执法工作程序完善,执法责任追究落实,案件移交、立案、信息反馈依法进行,把依法行政贯穿于“两法衔接”工作的全过程。
(五)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情况
2020年,机构改革后,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成为五大综合执法体系之一,我县新组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局。在承担原农业农村部门行政执法职责的基础上,整合了原畜牧、农机、渔政、宅基地管理等执法职责。根据机构设置要求及执法工作需要,我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局,下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二个执法中队,人员编制数为21人,设两名专职副队长。公用经费列入县财政预算,执法经费充分保障。
(六)特色亮点工作及经验做法
1、加强农资市场日常监管
今年以来我队对全县12个乡镇80余家种子、农药、化肥、兽药、饲料企业的门店进行监督检査,共出动执法人员1500余人次,车辆275车次,重点检查了以下四个方面:
①经营主体合法性。对种子门店备案登记、种子经销人员持证上岗和农药门店特许经营情况、兽药经营门店持证情况进行检查。
②种子经营档案及购种凭证检査情况。在检查的种子经营门店中,未发现再委托和拆包销售等现象。
③种子标签标注检查情况。按照《农作物种子标签和使用说明管理办法》规定,检查种子标签合法合规情况,检查二维码制作规范和可追溯情况。
④品种审定及授权情况。在品种审定及授权情况的检查中销售的种子均为我县准入品种,没有未审先推的种子。
通过监督检査,未发现经营假劣种子、农药和兽药行为,执法人员对经营户现场宣传《种子法》和《农药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发放宣传资料4000余份。
2、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
根据省市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工作安排,我县加大宣传力度,增强维权意识和诚信经营意识,积极开展农资打假行动,整顿规范农资市场秩序,保护了农民利益,保障了春耕备耕的安全。一是加强宣传。结合3.15消费者权益日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宣传农业法律法规,引导农户购买正规农资产品,加强农户维权意识,同时加大对农资经营人员的法律法规宣传,提高他们的质量意识和守法意识。二是广泛开展农资经营门店巡查检查和农资产品督监抽查,切实维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今年以来共开展巡查检查76次,出动执法人员1020人次,共检查农资经营门店和企业80余家,抽检农资产品40个,查处问题数19个,立行立改3个,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16份,查处案件违规销售化肥案件1件, 直接挽回经济损失6万元,积极为农户备耕备肥保驾护航,坚决杜绝“假冒伪劣”的坑农现象。
3、加大渔政执法力度。为保护和合理利用渔业资源,维护自然水域生态平衡,切实加强渔业水域生态文明建设,严厉打击涉渔违法违规行为,保护渔业生态环境,促进全县渔业资源可持续发展,我县进一步加强对重点水域监管执法力度,加大禁捕通告相关内容和渔业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对违规渔具违法专项清理整治,严厉打击电毒炸鱼活动。
今年以来共出动执法人员165人次,执法车辆36车次,査获休渔禁渔期非法下网捕捞14起,规劝不合规钓鱼60余次,没收不符合规格的渔具24张,基本杜绝了电鱼毒鱼炸鱼现象。
4、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和生猪违规调运。加大日常监管执法力度,强化重点区域、地段的巡查,结合生猪违规调运专项整治行动,持续开展常态化打击私屠滥宰及生猪违规调运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打击一起。出动执法人员220人次,大喇叭音频宣传32次,发放纸质宣传资料8000余份,受理涉嫌私屠滥宰及生猪违规调运违法行为举报28起,查处私屠滥宰行为6起,违规调运违法行为2起,处理私屠滥宰污染环境信访件6起。
二、行政执法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执法面广、内容多、时间无规律,环境复杂,执法对象法律观念淡薄,少数还有违法抗法现象;
(二) 执法人员业务不全面、不专业,执法整体水平有待提高。执法设备装备、车辆配备不到位;
(三)执法局刚刚组建,人员编制改革尚不到位,部分人员编制在执法局而不再执法岗位工作,大部分在执法岗位工作人员编制不在执法局,影响工作积极性。
三、2022年行政执法工作计划及举措
(一)强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加强执法培训和法制教育,提高综合素质。把对农业执法人员进行培训作为日常管理工作的重点内容常抓不懈,着力加强对执法人员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改进执法人员的工作行为,提高职业能力水平,以把执法培训转变成为一种有效的管理手段,在工作中严格执法、准确办案、快速处理突发事件、排障及时,为执法工作的有序开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加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基本装备类、取证工具类、快速检验类、特殊应急类四类装备建设,组建基层执法队伍,提升基层综合执法水平及监管能力。
(三)加强农资相关法律法规宣传,不断提高农资经营主体法律意识和守法意识。配合健全行业诚信自律机制,进一步落实农资经营主体责任。
(四)强化对农药兽药、种子市场的监督和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农资制假售假违法犯罪行为。
(五)加强生猪违规调运和私屠滥宰行为的打击力度,进一步保障鲜肉食品市场安全。
(六)强化农药监管力度,加大对使用禁用限用农药、超范围、超标准使用农药行为的执法力度;积极配合省农业农村厅和市农业农村局其他站所农药、兽药及农产品检测抽样和监督检查工作;加大农资产品的立案査处力度。
(七)努力提升综合行政执法能力,将执法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进一步完善联打联检机制,全面推动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能力提升。
新田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