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11280016/2019-13404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县财政局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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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情况
(一)基本情况。
(二)加强的职责
(三)、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二、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三、政府采购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说明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七、取得的成绩
名词解释
一、单位情况
(一)基本情况。
1.将原县农业局、原县委农村工作部(县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原县乡镇企业局的职责整合,划入县农业委员会。
2.将县畜牧水产局承担的以下行政职责划归县农业委员会:(1)渔船及其船用产品法定检验。(2)《宠物健康合格证》的核发。(3)《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的核发。(4)出售、收购、利用国家二级野生水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的审批。(5)运输、携带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水生动物或者其产品出县境的审批。(6)水域滩涂养殖许可证核发。(7)执业兽医注册审批。(8)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上述行政职责仍委托县畜牧水产局行使。
将县畜牧水产局原承担的以下职责下放所属事业单位,其监督管理职责划归县农业委员会:(1)兽药经营许可证核发。(2)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3)动物防疫合格证核发。(4)动物诊疗许可证核发。(5)渔业捕捞许可证核发。(6)鱼类杂交制种和鱼用疫苗生产许可证核发。(7)兽药广告审核。(8)在渔业部门管理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开展参观、旅游活动审批。
3.将县农业机械化管理局原承担的以下职责划归县农业委员会:(1)研究提出全县农业机械化发展方向、中长期发展规划及重大技术措施建议,经批准后组织实施。(2)研究拟订有关农业机械安全生产、作业规范、技术标准和监督管理的规范性文件,经批准后组织实施。(3)协调重大农机事故。
将县农业机械化管理局承担的以下职责下放所属事业单位,其监督管理职责划归县农业委员会:(1)组织实施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的安全监理、产品质量检验、鉴定和认证管理。(2)农业机械牌证核发。
4.将原县农村经营管理局承担的以下职责划归县农业委员会:(1)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农村土地承包管理。(2)农村集体资产、集体资源、集体资金管理。(3)农民负担监督管理。
(二)加强的职责
对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按照责任清单的要求,建立规范高效的行政监管机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全县农业、农村工作的协调和综合工作,组织研究全县农业、农村发展和改革中的问题,提出农业、农村发展和改革的意见建议,指导农业、农村发展和改革工作。
(二)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农产品加工业、农垦等农业各产业(以下简称农业)发展的方针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推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改革的建议,指导协调县域经济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研究提出县域经济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意见与规划建议;拟订我县农业发展的意见和规划,并指导实施;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措施制定,组织起草农业和农村经济的规范性文件、规定草案,推进农业依法行政;参与农村小城镇规划和建设的有关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农业劳动模范服务工作,参与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工作。
(三)研究提出稳定和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的建议,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检查监督惠农政策的落实,指导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和资产财务管理,拟订全县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规划与意见,并组织实施,指导、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建设与发展。
(四)指导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组织落实促进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改善,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提出农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县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建议,按权限审批、核准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政策措施和项目建议,经批准后与财政部门共同制订实施方案并指导实施;拟订农业开发规划并监督实施;配合财政部门组织实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
(五)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组织拟订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意见、规划并组织实施,提出农业产业保护政策建议,指导农产品加工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政策建议,研究制定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组织协调“菜篮子”工程。
(六)承担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责任,依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贯彻执行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标准和技术规范,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和工作考核;依法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工作并监督管理;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畜禽屠宰的监督管理。
(七)组织、协调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依法开展农作物种子(种苗)、草种、种畜禽、农药、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食用菌菌种的许可及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兽药质量、兽药残留限量和残留检测方法国家标准;依法负责渔船、渔港、渔机、网具的监督管理,指导渔业安全生产;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农业生产资料标准;开展兽医医疗器械和有关肥料的监督管理;指导农业机械化发展和农机安全监理,组织实施农机惠农政策。
(八)负责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动植物防疫检疫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地方性动植物防疫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指导动植物防疫和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全市动植物的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组织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承担境外引进农作物种子(种苗)有关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的管理。
(九)承担农业防灾减灾的责任,监测、发布农业灾情,组织种子、化肥等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十)管理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开展相关农业统计工作;采集、发布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信息服务。
(十一)制定农业科研、农技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意见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全市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和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实施科教兴农战略,按分工组织实施农业科研重大专项;组织实施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科技成果管理,组织引进境外农业先进技术,指导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农民教育培训,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参与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承担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实施农业农村人才专业技术资格和从业资格管理。
(十三)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草原、宜农滩涂、宜农湿地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负责拟订耕地及基本农田质量保护与改良意见,并指导实施,依法管理耕地质量,发展节水农业。
(十四)制定并实施农业生态建设规划,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指导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和农业农村节能减排,承担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有关工作;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指导生态农业、循环农业等发展;负责保护渔业水域生态环境;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十五)参与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业援外项目。
(十六)按机构改革的总体要求,负责对下属单位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和人员编制配备等提出调整完善意见,报机构编制部门明确。
(十七)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上述职责,县农业委员会内设18个股站室:
办公室、综合调研室、法规股、发展计划和财务审计、新农村建设股、农村经营管理股、科技教育股、粮油股、经济作物股(蔬菜办)、农业产业化指导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政工股、农业市场信息办公室、农业资源与环境保护站、农技推广中心、土壤肥料工作站、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站、植保植检站、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本部门现人员编制 80 人,实有在职人员 80 人,退休人员 85人,实有车辆 2台。
二、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收入6104.070535万元,其中财政日常经费拨款 1769.270535万元,专项经费拨款 4334.8万元。
2018年部门预算支出6104.070535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 1769.270535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水电费、交通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4334.8 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上级补助专项、专项业务费、非税收入征管成本等。
3、2018年经费支出中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公务接待费预算5.2142万元,公车运行维护预算5.0868万元,办公及印刷费预算25.7451万元,培训费90万元,其他运行经费344.63141万元。
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6104.070535万元,其中财政日常经费拨款 1769.270535万元,专项经费拨款4334.87万元。
2018年部门预算支出6104.070535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2018年决算数为1769.270535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水电费、交通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2018年决算数为4334.87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上级补助专项、专项业务费、非税收入征管成本等。
3、2018年经费支出中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公务接待费预算5.2142万元,公车运行维护预算5.0868万元,办公及印刷费预算25.7451万元,培训费90万元,其他运行经费344.63141万元。
4、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69.27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2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2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说明
我单位管理和使用的所有固定资产共计2865527.55元,包括通用设备1556322.47元、专用设备889260元、家具用具0元。
(1)通用设备17笔。
(2)专用设备14笔。
(3)家具用具0笔。
2、资产占用情况
本单位截止2018年12月31日帐面显示,固定资产总2865527.55万元,其中:房屋建筑物占用面积1500平方米,使用价值41.994508万元,共有车辆7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5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车辆 0 辆),价值114.152726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套)。
3、批复时间
2018年度部门决算人大批复时间为2019年7月23日,财政部门批复时间为2019年8月12日。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6104.0705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69.270535万元,项目支出4334.8万元。
2018年单位整体支出资金使用符合政策要求,全理合法,使用有效,管理较规范,本单位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良好,整体绩效评价每年完成任务较好,准时认真完成绩效评价工作,共涉及预算资金 6104.070535万元,资金使用率过90%。专项项目经费使用的项目基本完成,财政拨款100%,使用率90%。
七、取得的成绩
1.抓实农村整治,管理强农见实效。开展农业污染源普查,抽调普查指导员,普查员,抽样调查种植业源160个。对不符合国家产业规划的制砖厂、养殖场进行了关停。开展了“大棚房”清理。完成了省里下达的新田县疑似设施农业项目用地339个斑点图及新发现1个斑点图的清查。共查清疑似设施农业用地面积1795.48亩,大棚645个。确认设施农业项目涉嫌违法违规建设15处(21个大棚),违法违规占用耕地23.11亩。多次研究“两区划定”工作,安排专人负责,初步确定了我县水稻生产功能区面积为15.49万亩,油菜生产保护区面积为2.22万亩。加强了非洲猪瘟防控工作。
2.抓实主导产业,特色强农结硕果。坚持保产能、稳产量、优品质。全县完成种植水稻31.2万亩,蔬菜18万亩,大豆7万亩,烤烟4.5万亩,玉米等其他经济作物11.1万亩。出栏猪牛羊60万头,出笼家禽752万羽。推广一大批长粒、香型的优质稻品种,全县优质稻率达到90%,开发出了“硒薯米”新产品,“新田富硒”大米打入中石化易捷等商超,新田“饭石香”大米直供省委领导及省农委等部门,“新田富硒”大米高端市场地位日趋巩固。石羊醋水豆腐、红薯干、无花果、中药材等特色产业得到进一步挖掘,年产5000万包食用菌的远鸿食用菌产业园竣工投产;建成年出栏40万生猪的温氏养殖基地;新田林产工业示范园区获得国家级认定;投资20亿元的湘南现代农旅文化小镇项目开工奠基;凤神油茶等4家企业成功申报省级“放心粮油示范企业”,成立全省首家富硒杂粮产业发展促进会,被省政府确定为全省中药材种植示范县。
3.抓实乡村振兴,融合强农建新功。县财政安排专项资金4000万元用于办点示范,整合项目资金和社会投入近2亿元,全力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确定S323、S215沿线的云溪欧家、谭田、黄沙溪、周家等12个村为乡村振兴示范点。周家村按照“宜建则建、宜改则改”的原则,大力实施危旧房改造,突出廉政文化建设,将“民风民俗”植入新村建设全过程,建成了我县首个村级公园,产业方面突出陶岭三味辣椒特色产业,建成陶岭辣椒高标准产业基地1000亩。谭田村立足于新田大豆这一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以大豆产业为核心,积极打造一二三产业融合的2000亩田园综合体。在今年市委市政府1至9月的乡村振兴工作考核中,我县排名全市前三,定为优秀。龙泉镇在省政府“六大强农”行动中拟被评为农业特色强镇(全市2个)。我县“一县一特助推乡村振兴”的经验被凤凰网、人民网报道,《做实“一县一特产”产业 强力助推乡村振兴》发表在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湖南农业农村工作》简报上。龙家大院村被评为全省美丽乡村建设示范村。
4.抓实产业扶贫,精准强农奏凯歌。为全县20242户贫困户建立产业扶贫“一户一册”“一户一策”档案,大力实施“十百千万”产业扶贫工程,整合涉农资金近3亿元,着力打造10个重点产业园区、建设100多个合作社、培育1000名农村乡土专家、带动10000户贫困户脱贫增收。新创建农业产业园7个。中农批农旅文化小镇项目于8月份动工。五月豆香醋水豆腐、绿锶缘陶岭三味辣椒、百优特八月瓜等农产品深加工企业改扩建成功。创新利益联结,发展集体经济,实现贫困村贫困户“三个全覆盖”(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全覆盖、在家务农的贫困户生产奖补全覆盖、实用技术培训全覆盖),初步形成“一县一特、一乡一业、一村一品”格局。东升农场、远鸿食用菌等龙头企业与2470户村民建立利益链接机制。湖南日报大力推介新田产业扶贫经验,《南有新田阔步向前-新田奋力发展农业产业 助力群众脱贫政富综述》等3篇发展产业文稿发表在《永州日报》,《偏远山区产业扶贫的新田样本》作为全国典型,发表在10月份的《农民日报》上,反响强烈。在10月16日湖南省产业扶贫暨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推进大会和永州市11月28日召开的产业扶贫推进会上我县农业产业扶贫作经验介绍。在12月全省脱贫摘帽和实地交叉检查中,对我县产业扶贫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5.抓实农业科技,品牌强农上台阶。
县乡两级监管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全年完成蔬菜、水果等产品抽检4580个,农残合格率在98%以上。制定了水稻、大豆、葡萄、考烟、樱桃谷鸭、蛋鸡等标准化技术规程,大力开展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大豆、花生、辣椒、油茶、富硒大米等农产品建立可追溯体系。举办农药经营人员培训班,培训108人;全面开展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工作。支持、引导企业、协会、合作组织开展“三品一标”认证,其中有机农产品认证4个,绿色认证2个。新增国家专利3个,恒丰粮油被认定为“省级星创天地”和省级高新技术企业。新田大豆写入《中国大百科全书》。与北京首农集团对接,新田蔬菜、大豆进入北京市场,列入首都“菜篮子”工程,直供党中央、国务院机关。陶岭镇仁岗村被农业农村部评为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新田大豆被第十六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评为“产品金奖”。新田被授予“中国富硒大豆之乡”“全国绿色农业(新田)富硒大豆产业示范基地”,“新田大豆”被评为湖南省十大农业区域公用品牌,被省政府评为“积极开展农业品牌创建成效明显的县区”。我县豆-稻轮作模式纳入全省“三一”工程予以扶持,得到了杂交水稻之父袁隆平院士的首肯。牵头举办了新田县首届“中国农民丰收节”和“问稻南国武当”农旅文化节。带领10余家企业参加11月1-5日第十六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暨第二十届中国中部(湖南)农业博览会,现金销售额达到10多万元,合同订单额达到了1200万元,得到了省委乌兰书记、副省长隋忠诚、市长赵应云等领导的肯定。
6.抓实农村改革,制度强农出真招。农村综合改革稳步推进。全县230个行政村全部完成土地确权,县、乡、村三级均成立土地流转服务机构。全县31.7万亩耕地,已流转14.6万亩。在流转服务中心办理流转证大户84户,鉴证合同10270份,抵押评估土地2.8万亩。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授信9350万元。积极发展新型农业经营组织,全县累计发展各类农业企业290家,农业龙头企业28个,农民专业合作社共360家,发展各类种养销大户800余户、家庭农场87家。加强惠民政策的落实,严格产业扶贫项目资金清理和农村三资清理。根据《新田县2018年至2020年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意见》(新政办[2018]18号)文件。完成了产业扶贫专项清理和农村三资清理工作。
七、2019年工作思路
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突出五级书记抓“三农”工作,坚持把解决“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积极推进农业现代化,扎实做好脱贫巩固工作,打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首仗,深入推进农村各项改革,破解“三农”难题、增强创新动力、厚植发展优势,扎实推进乡村振兴战略,
1.兴产业,持续巩固精准脱贫成效。创新完善“党建引领、产业增收、兜底保障、动态管理”四个全覆盖机制,确保贫困人口的现金收入,住房、医疗、教育得到保障,通过扶志、扶技、扶智,分别解决思想上、能力上、智力上的贫困;增强贫困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和自我发展能力,减少和防止贫困人口返贫。要大力发展乡村产业,促进农民就地就近就业创业。继续实施“十百千万”产业扶贫工程,发展“一县一特、一特一片、一乡一业、一村一品”。发挥传统优势,在龙泉、新圩、金盆、石羊等乡镇分别打造蔬菜、食用菌、茶油、新田大豆等标准化示范园,把2019年作为“产业扶贫年”,确保村村有扶贫产业,户户有稳定产业收入,不断提升脱贫成效。毫不松懈抓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
2.强治理,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巩固“S323”、“S215”乡村振兴示范带的基础上,实施“S282”公路沿线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严格落实行政村实用性村庄规划,2019年不新增违规建筑,实施村庄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和公共服务短板,力争2019年农村自来水工程实现全覆盖。继续抓好大棚房清理。要全面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抓实建强农村基层党支部,切实发挥其战斗堡垒作用。要持续推进农村移风易俗,治理不良社会风气。要建立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打造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善治乡村。强化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加强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建设,发挥好农民主体作用,提高广大农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在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征程上迈出新的步伐。全力打造省、市级美丽乡村核心片区。
3.优生态,全力打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仗。要学习浙江省“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从农村实际出发,坚持点上整治与全面建设相结合,以“五清、五化”为抓手,从解决群众反映最强烈的环境脏乱差做起,先易后难、分步实施,抓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以省、市级美丽乡村示范创建村、乡村振兴示范村、乡镇所在地集镇、主要公路沿线重点村为主,重点做好垃圾污水处理、厕所革命、村容村貌提升。完成禁养区畜禽规模养殖场的退出任务;加快推进绿化增量提质攻坚,着力开展“裸露山地”造林绿化、石漠化治理等生态修复工作。要深入推进“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让农村成为农民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成为乡村旅游的好去处,让农民享受城市居民一样的生活质量。吸引更多有想法的人回到农村,推动农村的发展。
4.调结构,不断提升农业标准化水平。要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夯实粮食生产能力和农业基础,突出优质、特色、绿色等调整优化农业结构,推动农村各产业融合发展,切实抓好农业特别是粮食生产,推动藏粮于地、藏粮于技落实落地,全年力争种植富硒蔬菜20万亩,优质水稻28万亩,烤烟5万亩,大豆8万亩、油茶4万亩、中药材10万亩。完善农田水利基础设施,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2019年-2020年,两年投资3亿,撬动民间资本7亿元以上,打造300亩以上现代农业产业园15个,30-50亩的示范片103个。争取创建省级农业产业园、休闲农业精品园区各1处。
5.增后劲,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传统以农户为单位的家庭生产模式已经跟不上生产力发展的要求,适度的规模化、机械化成为未来农业发展的方向。重视培育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注重解决小农户生产经营面临的困难,把他们引入现代农业发展大格局。鼓励农村土地流转,培育家庭农场、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力争新增2家省级农业龙头企业,提高农业生产效率,让农业成为能赚钱的行业,让农民有利可图。同时要合理安排土地流转出去的农民就业,保障农民的稳定收益。全年新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30个。
6.提档次,倾力打造农业区域公用品牌。依托我县原生态富硒土壤和富锶水资源优势,继续推进“永州之野”、“南有新田”区域农产品公共品牌推广。修改、完善、提升现有农业生产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等地方标准,年内完成一批富硒农产品的标准制定。加大品牌农产品宣传和营销力度。大力发展电子商务。积极参加各类农产品展会、产品推介会、节庆活动等平台,重点推介获得“三品一标”农产品。积极申报“中国好粮油示范县”、“国家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提升县域农产品竞争力。争创省级以上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1个,省级企业产品品牌1个,新增“三品一标”数量6个以上。
7.挖潜能,不断深化农村综合制度改革。配合农业行政机构改革,组建农业综合执法队伍,提高行政效率。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切实落实强农惠农富农各项政策,着力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保护和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创造性,扎实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要加快培育农村发展新动能,支持各类人才返乡下乡创业创新,拓展农村就业空间
和农民增收渠道。总结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经验,继续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做好农村土地制度三项改革试点(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的总结和推广,盘活农村土地资源,在保证农民权益的同时增加收益。
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