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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田民政:四措并举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无忧

日期: 2018-01-18 1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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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关将至,新田县民政局把安排好春节期间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作为当前民政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积极筹措资金,把党和政府的关怀及时送到每一个困难群众手中,确保困难群众温暖过冬、祥和过节。

一是建立健全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调整充实了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政府办分管副主任和县民政局局长任副组长,民政、发改委、财政、卫计、人社、教育、住建、公安、扶贫、残联等相关部门领导为成员的"新田县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推动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由县民政局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同时,全县12个乡镇相应全部建立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

二是认真落实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要求。县民政局下发了通知,要求各级民政部门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深刻领会新时代下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健全"一门受理、协调办理"机制,全面开展临时救助、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扎实开展好农村低保"回头看",做好低保动态管理工作,把符合低保条件的对象及时纳入保障范围。加强救灾应急工作,高效应对各类自然灾害,科学开展冬春救助工作。深入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行动,加强巡查、巡逻,在露宿人员集中地区设立开放式救助点和临时庇护避寒场所,确保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有饭吃、有衣穿、有场所避寒。以城乡社区为依托,广泛动员慈善组织、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参与,为农村留守老人、儿童、妇女及低保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特困人员、困境儿童、贫困残疾人、受灾困难群众、困难优抚对象等提供生活帮助,给困难群众更多关爱和温暖,确保困难群众保障水平不降低,织密织牢民生兜底保障安全网。

三是组织开展困难群众走访慰问活动。切实保障好冬令春荒、元旦春节期间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县委、县政府对元旦春节慰问困难群众工作进行专题安排部署,下发了《新田县春节慰问活动方案》,由县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带队的慰问组开展对困难群体走访慰问工作,为他们送去了现金和大米、食用油、棉被、棉衣等物资。冬令期间,下拨冬令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200万元,用于帮助受灾群众解决冬令期间的口粮、衣被、取暖等基本生活困难。春节期间,全县将走访慰问困难群众支出慰问金42.1万元,下发救助棉被3000床、棉衣2000件、大米8万斤、食用油3000桶,下拨临时救助金520万元,保障城乡低保对象、建档立卡贫困户、特困人员、城乡孤儿、贫困残疾人、受灾困难群众和农村留守老人、留守(困境)儿童、留守妇女、重点优抚对象等城乡困难群众得到及时救助。

四是及时兑现困难群众生活救助资金。2017年全县共下拨救灾资金350万元,救助灾民11481人次;发放因灾倒房重建补助资金129万元,帮助57户因灾倒房户重建新房,确保所有倒房户在春节前搬进新居过新年。城市低保人均救助水平提高到286元/月,农村低保ABC三类提高到260、180、120元/月,发放城乡低保金1596.85万元、2576.87万元,救助城乡低保对象61664人次、171496人次。农村特困人员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标准分别提高到6552元/年、3936元/年,发放特困人员供养金684.34万元,救助特困供养对象20139人次。救助流浪乞讨人员2100人次,发放救助金85万元。医疗救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 24146次537.8万元。落实兑现90-99周岁高龄老人608人高龄补贴76.55万元、百岁老人21人百岁老人长寿保健金7.95万元;按照每人每月20元的标准,为1195人发放基本养老服务补贴27万元。为5484名困难残疾人、2943名重度残疾人发放"两项补贴"490.43万元。落实孤儿保障政策,为398名孤儿发放保障金286.56万元。不折不扣落实优抚政策,及时足额发放优待抚恤金10324人次1269.4万元;发放义务兵家庭优待金256户215.2万元,确保民政工作对象补助资金按时足额兑现到位。同时,预拨2018年2月城乡低保、临时救助、医疗救助、特困供养、孤儿保障、残疾人补贴、优抚对象和自然灾害救助等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补助资金共计1020万元,让困难群众消除后顾之忧,不为饥寒所迫、大病所困、失业所忧、灾害所难。(新田县民政局  彭明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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