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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4311280016/2020-00082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新田县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 |
名称: | |||
文号 : |
10月12日,一起合同纠纷在新田县枧头镇诉源治理工作站工作人员的调解下顺利化解,这是该县首批诉源治理工作站挂牌以来调解的首例民事纠纷。
原告王某于2018年将股权转让给被告唐某,并且达成了《股权转让协议》,唐某欠下王某4万余元转让款后久未支付,王某欲将唐某诉上法院。因该案案情明了、简单,枧头诉源治理工作站的法官邀请人民调解员协同开展诉源调解工作,情、理、法“三管齐下”,双方很快达成调解协议,唐某当场给付原告1万元,约定尾款限期给付完毕。
为贯彻落实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全面建设诉源治理工作站的工作部署,新田县人民法院于9月底首批挂牌成立了4个诉源治理工作站,分别位于新圩、枧头两个人口较为密集的乡镇,以及较易产生婚姻家事纠纷和劳动争议的县妇联、县工业园区,通过审判团队与当地党委、干部、人民调解员等协调联动,将解纷阵地进一步下沉,做到解纷于初始,化案于未然,避免“小事拖大,大事拖炸”的现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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