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田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关于对城区道路实施禁止停车的
通 告
为切实保障我县城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巩固我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创建“省文明县城”成果,为创建“国家园林县城”打下坚实基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和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结合城区道路实际,决定对城区内所有主、次干道实施禁止停车规范管理,并对以下道路实施24小时禁止停车重点管控,请广大市民积极配合,模范遵守。
一、实施禁止停车重点管控路段:迎宾路(秀峰街至烟霞路)、新华西路(新田大桥至新华南路)、新华东路(新华南路至城北加油站)、东溪街(龙泉路至云鹤路)、云鹤路(双碧街至秀峰街)、双碧街(银象路至车站路)等路段(含人行道,泊位除外)实施24小时禁止停车。
二、处罚依据:凡在第(一)项路段内违反禁止停车规定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42条第6项“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规定,处100元罚款,记3分。
三、本通告自2018年2月6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