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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第十二巡察组巡察新田县政法领域工作动员会召开

来源: 新田县公安局 日期: 2024-03-19 1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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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省委部署和市委安排,2024年3月11日上午,市委第十二巡察组巡察新田县政法领域工作动员会召开。会前,市委巡察办副主任黄建军主持召开与新田县委书记陈雄的见面沟通会,市委第十二巡察组组长吴嘉通报了巡察工作有关安排,新田县委书记陈雄就如何配合巡察工作作了讲话。会上,市委巡察办副主任黄建军强调了工作要求,吴嘉就即将开展的巡察工作作了动员讲话,政法领域被巡察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次进行表态发言。潘海山主持会议并讲话。


    市委第十二巡察组副组长刘刚及有关同志,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潘海山,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司法局、县交警大队等六家单位党委(党组)书记及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会议,各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等列席会议。


    黄建军强调,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理解和把握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意义,把接受巡察监督作为一次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命、自我提高的良好机会,以务实的行动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要坚决扛牢主体责任,树牢正确的政绩观,全力支持配合市委巡察工作,正确处理好接受巡察与做好重点工作的关系,正视和警醒巡察发现的问题,努力把巡察成效体现到推动新田政法事业高质量发展上来。要加强整改和成果运用,对自身查摆的问题,巡察发现的问题,各类应改未改问题,既要立即开展边巡边改、即知即改、立行立改,也要举一反三,实现长久立,做到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实现监督、整改、治理有机贯通,为实现“三高四新”美好蓝图、建设现代化新永州贡献新田政法力量。


    吴嘉强调,市委巡察组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新修订的巡视工作条例,全面落实巡视工作方针,结合新田县政法领域的实际情况,以巩固拓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为主线,聚焦关键少数特别是“一把手”,聚焦基层一线,聚焦社会稳定,着力发现和纠正政治偏差,推动新田县政法领域更好地为实现“三高四新”美好蓝图和现代化新永州建设保驾护航。


    政法委、公安局、法院、检察院、司法局、交警大队六个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了表态发言,表示此次巡察既是对新田县政法领域党委(党组)的一次“政治体检”,也是对政法工作成效的一次“集中审视”。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巡察工作的重要意义,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主动接受市委巡察监督,坚决贯彻市委巡察工作部署。要全力配合支持,落实落细沟通、协调、服务各个环节,不折不扣完成巡察组交办的各项任务,周到周全提供服务保障,坚决确保巡察工作顺利开展。要强化责任担当,把接受巡察的过程作为寻找差距、发现问题、补齐短板、改进工作的重要契机,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反馈的意见主动认领、虚心接受,坚决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全力以赴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真正把巡察工作成效转化为推动新田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为建设现代化新新田贡献政法力量。


    据悉,市委巡察组将在新田县工作2个月左右。巡察期间设专门值班电话:13874351532;电子邮箱:lstqwdyxcz@163.com。巡察组受理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巡察组受理信访截止时间为5月12日。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新田县政法领域6个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所管理的党员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被巡察单位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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