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11280016/2024-28040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新田县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 |
名称: | |||
文号 : |
新田县财政局2024年度“谁执法谁普法”任务清单
项目指标 |
序号 |
重点普法任务 |
责任部门 |
公共指标 |
1 |
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将相关内容纳入年内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法内容和本系统法治培训内容,开展宣讲不少于1次。 |
理论学习中心组 |
2 |
突出宣传宪法,开展宪法进机关活动,组织干部职工开展日常宪法学习宣传,集中组织好“宪法宣传周”活动。 |
税政法规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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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落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每年组织学法不少于2次。 |
理论学习中心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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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落实领导干部年终述法制度,在年度述职中加入述法内容。 |
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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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健全完善国家工作人员日常学法制度、法治培训制度、学法用法考核制度,每年至少举办一期法治专题培训班,组织做好本单位工作人员网上学法,年内课时达标率100%,应考人员参考率100%,合格率100%。 |
税政法规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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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落实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制度,组织网上集中观看或是现场集中旁听庭审,年内不少于1次。 |
税政法规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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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在部门单位门户网站、自办刊物、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开辟法治宣传专栏(专题)。设置“以案释法”栏目、定期发布普法宣传内容和“以案释法”案例,年内报送不少于3个典型案例。 |
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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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加强对本单位乡村振兴联系点的指导,有针对性地宣传普及本部门与群众生产生活和乡村治理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年内开展送法下乡活动不少于1次。 |
税政法规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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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八五”普法规划和《湖南省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 |
税政法规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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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性指标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实施条例的具体宣传举措:1、在预算管理、预算执行中普法:2、通过局法治宣传专栏(专题)宣传。 |
预算股 |
2 |
《财政行政处罚听证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09号)的具体宜传举措:1、在执法过程中,依法出具执法文书、进行法律法规解读等宣传《办法》有关内容。2、通过举行听证会,对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公众起到普及教育作用。 |
税政法规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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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的具体宣传举措:1、通过局法治宣传专栏(专题)、举办专题讲座等多渠造全方位宣传;2、通过以案释法案例宣传;3、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开展财政执法,并在执法过程向行政相对人普法。 |
政府采购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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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8号)的具体宣传举措:1、通过局法治宣传专栏(专题)宣传;2、积极组织学习培训活动;3、在资产管理过程中向行政相对人普法。 |
国资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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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13号)的具体宣传举措:1、通过局法治宣传专栏(专题)宣传;2、积极组织学习培训活动;在预算管理、预算执行、资产管理等过程中普法。 |
各业务股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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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的具体宣传举措;1、通过局法治宣传专栏(专题)宣传;2、积极组织学习培训活动;3、在执法过程中向行政相对人普法。 |
会管股、国资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