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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3年行政执法工作统计数据及成效
(一)行政执法数据统计情况
2023年,共实施行政执法行为3件次。其中,行政许可(含行政许可初审)0件次,行政处罚0件次,行政强制0件次,行政裁决0件次,行政检查3件次,行政给付0件次,行政奖励0件次,行政确认0件次,行政征收征用0件次,其他执法行为0件次。
行政许可(含行政许可初审)申请0件次,受理0件次,准许许可0件次。撤销许可0件次,经过听证程序0件次。
行政处罚立案0件,结案0件,结案率100%。罚没金额0万元。首违不罚0件,轻罚0件,分别占结案总数的0%和0%。经过听证程序0件。
全年实施行政强制0件次,其中,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0件次,行政机关强制执行措施0件次,申请法院强制执行0件。
(二)全面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情况
2023年县财政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行政处罚听证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
(三)行政执法制度落实情况
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一是制定了《新田县财政局行政执法公示办法》并在政府网站进行了公示。公示行政许可0件,行政处罚0件。二是制定了《新田县财政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并在政府网上进行了公示。全年装卷归档行政许可0件,行政处罚0件。其中有音像记录的0件。三是制定了《新田县财政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共有3项属于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范围。法制审核人员6名,其中取得法律职业资格1人。2023年共有0件案件经法制审核,通过0件,不予通过0件。
(四)专项监督检查开展情况
我局2023年共开展3次行政监督检查,分别为代理记账检查、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三公”经费检查。其中:
1、代理记账检查是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2023年代理记账行业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对我县境内“有照无证”的8家企业,逐一进行实地走访和检查,对无证经营代理记账机构予以制止,责令其限期改正。目前,整治工作进展顺利,在“有照无证”的8家企业中,1家分支机构正在进行业务备案;3家机构已变更经营范围,营业执照中无“代理记账”内容;4家机构已下达《责令限期办理变更登记事项的通知书》。
2、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是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全省2023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的通知》(湘财监﹝2023﹞20号)的要求,对行政事业单位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和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经检查,发现部分单位存在差旅费管理不规范,原始凭证审核不严、附件缺失、报账发票手续不全,劳务支出未开具劳务发票,政府采购无验收单,记账科目使用不正确、做帐不规范,固定资产不入账等问题,我局对检查单位出具了检查结论、检查报告,并要求3个单位按时对问题进行整改,并及时上报整改报告。
3、“三公”经费专项检查是县作风办商请我局开展的一项检查,主要是通过检查发现县直各单位在执行“三公”经费预算和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从而完善有关制度,规范“三公”经费的使用。目前,该项检查正在实施,尚未出具检查结论。
二、行政执法存在的主要问题
1.理论学习不够深入,不够系统。理论学习不够积极主动,重业务、轻学习的思想依然存在。对行政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学习不深,对行政执法程序的学习不透,理论联系实际的深度和广度也不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待提高。
2.思想观念中的法治意识薄弱。对于提高机关工作人员法律知识水平和执法能力重视不够,对法律知识学习、依法行政过程、执法行为监督等环节扣得不紧,对如何推进财政法制建设的理论研究还有欠缺。
三、2024年行政执法工作计划及举措
1.加强学习教育,提升综合素质。加强对法治教育的领导,将法治教育工作纳入局工作总体布局,与财政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落实学法制度,结合理论学习计划,制定好全局人员学法计划,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要组织好每年不少于4次的财政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梳理相关规章制度、工作流程与工作规范,确保法律文件精神得到全面贯彻执行,进一步强化全体人员的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和执法监督人员教育培训制度。采取积极参加业务培训、个人自学、集中辅导等方式,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注重提升教育培训的效果,全面提高干部队伍法治素养。
2.强化队伍建设,提高执法素质。从提高队伍执法水平入手,加强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提高行政执法能力。要把学习法律、法规知识作为一项长期任务,根据行政执法队伍实际,全面开展法律业务知识学习和遵纪守法教育,采取岗前教育、集中培训和日常学习等多种方式,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水平,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做到知法、懂法、用法、守法,坚持依法办事、秉公执法,不断提高执法工作水平,坚持严格执法。
3、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即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进一步加强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层层落实责任,定期督查通报。对涉及公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等及时公开;不断健全机制,规范和完善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