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经营许可证延续办事指南
三、事项类型:行政许可
四、办件类型:承诺件
五、受理窗口:新田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城管局窗口
六、实施单位:新田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七、受理条件:1、有固定的经营场所,燃气设施符合《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等国家标准和消防安全,建设质量的要求。
2、有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燃气经营企业为申请设立主体。
3、有经过燃气专业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
4、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和经营管理制度。
5、有事故处置应急预案及相应的抢险、抢修人员和工具、设备。
八、所需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份数 |
来源渠道 |
材料形式 |
提交方式 |
1 |
燃气经营许可申请表 |
原件 |
2 |
窗口提供 |
纸质 |
现场提交 |
2 |
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运行维护及抢修等人员的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任职文件、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技术职称证书、所取得的有效期内的燃气从业人员专业培训考核合格证书
|
复印件 |
1 |
自备 |
纸质 |
现场提交 |
3 |
固定的经营场所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 |
复印件 |
1 |
自备 |
纸质 |
现场提交 |
4 |
燃气气质检测报告 |
复印件 |
1 |
自备 |
纸质 |
现场提交 |
5 |
燃气气源的采购合同或者采购意向书 |
复印件 |
1 |
自备 |
纸质 |
现场提交 |
6 |
安全管理制度、经营方案及应急预案等文本 |
复印件 |
1 |
自备 |
纸质 |
现场提交 |
7 |
工商营业执照 |
复印件 |
1 |
自备 |
纸质 |
现场提交 |
8 |
安全评价机构出具的安全评价报告 |
复印件 |
1 |
自备 |
纸质 |
现场提交 |
9 |
燃气设施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及备案文件 |
复印件 |
1 |
自备 |
纸质 |
现场提交 |
10 |
管道燃气特许经营协议 |
复印件 |
1 |
自备 |
纸质 |
现场提交 |
九、表格及样表下载 :
空表下载:是
(附表)
十、承诺办结时限:4工作日
十一、法定时限:12工作日
十二、是否收费:不收费
十三、收费依据:
十四、咨询方式和监督方式
咨询电话:0746—4737836
监督投诉电话:0746—12345
十五、办理流程:
办理过程:
办理过程 |
办理环节 |
办理人员 |
办理时限 |
审批标准 |
办理结果 |
受理 |
窗口工作人员 |
1个工作日 |
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
受理通知书 |
|
审批 |
首席代表 |
2个工作日 |
符合法定条件 |
|
|
办结 |
窗口工作人员 |
1个工作日 |
|
批复 |
办理流程图:
![]() |
十六、办理时间和办理地址
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 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办理地址:新田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城管局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