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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办事指南

来源: 新田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行政审批股 日期: 2024-03-25 1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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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

二、办理依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17〕第676号)第十一条在城市中设置户外广告、标语牌、画廊、橱窗等,应当内容健康、外型美观,并定期维修、油饰或者拆除。 大型户外广告的设置必须征得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第十七条一切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以及树木上涂写、刻画。 单位和个人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张挂、张贴宣传品等,须经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批准。第三章城市环境卫生管理。

四、办件类型:即办件

五、受理窗口:新田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城管局窗口

六、实施单位:新田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七、受理条件1.大型户外广告(不含建设工地施工围挡广告)的申请条件: ①申请人是依法取得户外广告设置位置使用权的单位; ②符合户外广告设置规划。 2.经省、市批准的活动需要设置临时户外广告的申请条件: ①申请人是活动组织人或者活动承办人; ②省、市批准活动的有效文件。 对重大、重要节日、会议、活动需要设置户外宣传条幅、标语的; ③符合城市容貌规定。 3.建设工地需要设置临时户外广告(不含施工围挡广告)的申请条件: ①申请人是建设单位或者是广告承建单位; ②建设项目已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③符合城市容貌规定。 4.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的申请条件 ①张挂、张贴的宣传品是利用城市范围内的建筑物、设施进行设置; ②符合城市规划和城市容貌标准,与城市区域规划功能相适应,布局合理、设置规范并与周边环境协调; ③不妨碍他人的生产、生活;


八、所需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份数

来源渠道

材料形式

提交方式

1

申请单位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复印件

1

自备

纸质

现场提交

2

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申请表

原件和复印件

1

自备

纸质

现场提交

3

申请人身份证明

原件和复印件

1

自备

纸质

现场提交

4

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双方身份证

原件

1

自备

纸质

现场提交

5

信用承诺书

原件

1

窗口提供

纸质

现场提交

6

安全责任承诺书

原件

1

自备

纸质

现场提交

7

广告制作单位依法注册登记的证照

原件和复印件

1

自备

纸质

现场提交

8

户外广告设置位置使用权的证明

原件和复印件

1

自备

纸质

现场提交

9

申请设置的户外广告设施具体设置位置示意图(设置前)、效果图样(设置后)

原件和复印件

1

自备

纸质

现场提交

10


户外广告设施材料说明:数量、位置、形式、规格、材质、造型、安全性等的说明

原件

1

自备

纸质

现场提交

11

依规划设置户外广告的审批还需提供的材料:与出让方签订的商业性户外广告设置位置使用权拍卖(招标)出让协议

原件和复印件

1

自备

纸质

现场提交

12

依规划设置户外广告的审批还需提供的材料:经拍卖(招标)的成交确认书、或中标通知书及缴费凭证

原件和复印件

1

自备

纸质

现场提交

13

依规划设置户外广告的审批还需提供的材料:安全评估报告

原件

1

自备

纸质

现场提交

14

在建工地出入口两侧设置大型钢结构式广告牌的审批还需提供的材料: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复印件

1

自备

纸质

现场提交

15

社会宣传和重大活动等临时户外宣传的审批还需提供的材料:省、市批准或组织实施的文件、或批示

原件和复印件

1

自备

纸质

现场提交

九、表格及样表下载

空表下载:是

(附表)

十、承诺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十一、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十二、是否收费:收费

十三、收费依据:湘建[2015]84号、湘发改价费[2016]716

十四、咨询方式和监督方式

咨询电话:07464737836

监督投诉电话:074612345

十五、办理流程:

办理过程:

办理过程

办理环节

办理人员

办理时限

审批标准

办理结果

受理

窗口工作人员

0个工作日

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受理通知书

审批

首席代表

1个工作日

符合法定条件

办结

窗口工作人员

0个工作日

批复

办理流程图


十六、办理时间和办理地址

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 夏季:8:30-12:0014:30-17:30

                     冬季:8:30-12:0014:00-17:00

办理地址:新田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城管局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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