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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田县进驻政务服务中心事项办事指南19-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

来源: 新田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行政审批股 日期: 2020-09-09 1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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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田县进驻政务服务中心事项办事指南19

单位名称(盖章)新田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项目名称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根据湘政发[2008]8号文件、湘价消[2008]70号文件及新价联[20131号《关于调整新田县城区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的通知》的规定,我县城市污水处理费于2008 7 1 日起由县自来水公司随水费代收,我单位不再直接征收排水许可相关行政性收费事项。)

项目类型

■行政许可 □非行政许可审批 □年检年审 □管理服务

承办单位

新田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承诺件  □上报件  □其他:_______________

审查类型

先审查后批准

许可对象

法人和公民

许可依据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城市排水许可管理办法》

是否收费

是    □否

收费标准

0.05/

收费依据

湘建[1995]计字297号;《城市排水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

许可数量

■无限制  

法定期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

7个工作日

许可条件

经过有效处理的工业废水、生活污水的排放

提交材料

申请事项报告、申请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经办人、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电话号码

结果送达

自行领取

申请地点

政务中心城管局窗口

办理时间

71日—930 日,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8:3012:00,14:3017:30101 日—630 日,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8:3012:00,14:0017:00

咨询电话

0746-4767836

监督电话

0746-4783767

联系人

龙诗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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