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关闭、闲置、拆除城市环卫设施许可 |
|
项目类型 |
■行政许可 □非行政许可审批 □年检年审 □管理服务 |
|
承办单位 |
新田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承诺件 □上报件 □其他:_______________ |
|
审查类型 |
先审查后批准 |
|
许可对象 |
法人和公民 |
|
许可依据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12号)《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3年修正)第四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第二十六条
《山东省燃气管理条例》 《城镇燃气发展专项规划》
|
|
是否收费 |
□是 ■否 |
|
收费标准 |
|
|
收费依据 |
|
|
许可数量 |
■无限制 |
|
法定期限 |
20个工作日 |
|
承诺期限 |
5个工作日 |
|
许可条件 |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
|
|
提交材料 |
书面申请;权属关系证明;丧失使用功能或其使用功能被其他设施替代的证明;防止环境污染的方案;拟关闭、闲置或者拆除设施的现状图及拆除方案;拟新建设施设计图;因实施城市规划需闲置、关闭或者拆除的,还应提供规划、建设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
|
结果送达 |
自行领取 |
|
申请地点 |
政务中心城管局窗口
|
|
办理时间 |
7月1日—9月30 日,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8:30—12:00,14:30—17:30; 10月1 日—6月30 日,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8:30—12:00,14:00—17:00; |
|
咨询电话 |
0746-4767836 |
|
监督电话 |
0746-4783767 |
|
联系人 |
龙诗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