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燃气经营者改动市政燃气设施审批 |
项目类型 |
■行政许可 □非行政许可审批 □年检年审 □管理服务 |
承办单位 |
新田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承诺件 ■上报件 □其他:_______________ |
审查类型 |
先审查后批准 |
许可对象 |
法人和公民 |
许可依据 |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
《山东省燃气管理条例》 《城镇燃气发展专项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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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
□是 ■否 |
收费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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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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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数量 |
■无限制 |
法定期限 |
20个工作日 |
承诺期限 |
7个工作日(不包括上报市局的时间) |
许可条件 |
1、燃气经营者改动市政燃气设施,应当制定改动方案并报燃气管理部门批准。 2、改动方案应当符合燃气发展规划,明确安全施工要求,有安全防护和保障正常用气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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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材料 |
1、申请事项报告、法人代表、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2、改动方案原件及复印件。 3、燃气工程施工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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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送达 |
自行领取 |
申请地点 |
政务中心城管局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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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7月1日—9月30 日,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8:30—12:00,14:30—17:30;10月1 日—6月30 日,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8:30—12:00,14:00—17:00; |
咨询电话 |
0746-4767836 |
监督电话 |
0746-4783767 |
联系人 |
龙诗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