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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田县进驻政务服务中心事项办事指南3-修剪城市树木审批

来源: 新田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行政审批股 日期: 2020-03-11 1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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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修剪城市树木审批

项目类型

■行政许可 □非行政许可审批 □年检年审 □管理服务

承办单位

新田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承诺件  □上报件  □其他:_______________

审查类型

先审查后批准

许可对象

法人和公民

许可依据

《城市绿化条例》(国务院令第100号,2017年修订)第二十三条为保证管线的安全使用需要修剪树木时,必须经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按照兼顾管线安全使用和树木正常生长的原则进行修剪。承担修剪费用的办法,由城市人民政府规定。因不可抗力致使树木倾斜危及管线安全时,管线管理单位可以先行修剪、扶正或者砍伐树木,但是,应当及时报告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和绿地管理单位。

是否收费

□是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根据湘发改价费【2016716号文件此事项已取消收费

许可数量

■无限制  

法定期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

7个工作日

许可条件

(一)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与城市绿线一致;(二)绿地使用功能的改变或局部使用功能的改变并未改变绿化用地使用性质;(三)源于城市总体规划调整,城市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国家重点工程建设和城市重大防灾救灾项目建设的需要

提交材料

申请事项报告、申请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经办人、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电话号码

结果送达

自行领取

申请地点

政务中心城管局窗口

办理时间

71日—930 日,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8:3012:00,14:3017:30101 日—630 日,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8:3012:00,14:0017:00

咨询电话

0746-4767836

监督电话

0746-4783767

联系人  

龙诗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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