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政府性债务情况。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全县政府性债务余额25.23亿元。其中: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余额25.01亿元(一般债务23.09亿元,专项债务1.92亿元),占99.13%;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余额为0.22亿元,占0.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