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 索引号: | 4311280016/2026-31859 | 分类: | |
| 发文机关: | 新田县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 |
| 名称: | |||
| 文号 : |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承办单位 |
会同单位 |
决策依据 |
履行程序要求 |
计划完成时间 |
|
1 |
《三井镇招商引资厂房提质改造项目》 |
三井镇人民政府 |
发改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司法局、住建局、烟草局、规划设计院 |
依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土空间规划、工业产业发展规划、招商引资相关政策及我镇发展实际 |
书面征求意见、座谈会、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 |
2026年10月 |
注:1.公众参与方式还包括座谈会、听证会、实地走访、书面征求意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问卷调查、民意调查等;公开征求意见的期限一般不少于30日。2.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程序根据决策事项需要履行,非必经程序。3.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环节应同时进行公平竞争审查。
相关阅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中央人民政府



湘公网安备 43112802000004号






